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讬人的意思、讬人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讬人的解釋

(1).付托于他人。 晉 陸機 《吊魏武帝文》:“傷哉!曩以天下自任,今以愛子託人。”

(2).猶假手。利用别人。 南朝 梁元帝 《<金樓子>序》:“常笑 淮南 之假手,每嗤 不韋 之託人。”

(3).請托他人。 宋 蘇轼 《與子由書》:“ 八郎 續親極好,但吾儕難自言,可託人與説。” 清 吳振臣 《甯古塔紀略》:“至次年,必照樣還清;有他故,亦必託人寄到。”《糊塗世界》卷二:“那外科先生四處託人求情,并情願把醫治小姐的藥費一概報效,算做贖罪。”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讬人”的詳細釋義(漢語詞典角度)

“讬人”是漢語詞彙,為“托人”的異體寫法(“讬”為“托”的異體字),其核心含義指委托他人代辦事務或将情感、責任等寄托于他人。根據權威辭書及古籍用例,可從以下層面解析:


一、單字釋義

  1. 讬(托)
    • 本義:以手承物。引申為“寄托”“依靠”。《說文解字》釋:“托,寄也。”
    • 引申義:
      • 委托:請他人代為處理。如《論語·泰伯》:“可以托六尺之孤。”
      • 依賴:仰仗他人或他物。如《戰國策·齊策》:“托食于君王。”

二、複合詞“讬人”的釋義

  1. 委托他人辦事

    • 指将事務交予他人代理。

      例:明代《醒世恒言》:“欲往揚州探親,恐路途不便,特讬人照管行李。”

    • 近義詞:委托、拜托、轉交。
  2. 情感或責任的寄托

    • 将情感、希望、責任等轉移至他人身上。

      例:《紅樓夢》第五十七回:“紫鵑知他心事,便将一片真心讬人轉告寶玉。”

  3. 文學修辭中的引申

    • 在詩詞中常借“讬人”表達隱晦情感。如李商隱《無題》“蓬山此去無多路,青鳥殷勤為探看”,以“青鳥”喻指“讬人”傳遞相思。

三、權威辭書注解

  1. 《漢語大詞典》

    “讬人:委托他人。亦指寄托情感于他人。”(上海辭書出版社,1994)

  2.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

    “托人:請人代辦事務。”(商務印書館,2016)


四、古籍與經典用例


五、同義詞辨析

詞彙 側重含義 用例場景
讬人 強調委托行為或情感寄托 正式委托、情感傳遞
托付 含責任移交意味 重大事務、照顧職責
寄望 側重情感期待 對未來的期望

參考資料:

  1. 《說文解字注》(段玉裁,中華書局)
  2.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3.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
  4. 《紅樓夢》(人民文學出版社)
  5. 《論語譯注》(楊伯峻,中華書局)

網絡擴展解釋

“讬人”一詞在現代漢語中較為少見,且存在用字規範問題。根據現行漢字标準:

  1. 用字辨析:

    • “讬”是“托”的異體字,自1955年《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推行後,“托”為規範用字,“讬”僅用于古籍或特定人名(如曆史人物“顔延之字延年,小名讬子”)。
  2. 詞義解釋:

    • 若按字面組合解釋,“讬人”可理解為“委托他人辦事”,如“讬人傳話”“讬人照看”,但這種用法在現代應規範寫作“托人”。
    • 在古漢語中,“讬”另有“寄托”之意,如《論語》中“可以讬六尺之孤”,但這種用法現在也統一寫作“托”。
  3. 使用建議:

    • 現代書面表達中必須使用“托人”,例如: ▸ 托人辦理手續
      ▸ 托人捎口信
    • 隻有在涉及古籍引文(如《漢書·賈誼傳》“足之所不蹈,全讬者未可多也”)或特定曆史人物名字時才保留“讬”字。
  4. 注意事項: 該詞在當代語言實踐中已完全被“托人”取代,若在正式文件中出現“讬人”字樣,應視為不規範用字,需修正為“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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