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稱﹔詭說。
"托稱"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語用功能的動詞性短語,其核心含義指借助某種理由或名義進行表述,通常暗含所述内容與實際情況存在差異。該詞由"托"(依托)與"稱"(宣稱)兩個語素複合構成,常見于書面語境,在語義層面可分為三個層次:
基本釋義 指以特定事由作為表述依據,如"托稱公務繁忙推辭邀約"。這種用法常見于需要維護交際禮貌的場合,通過借用社會共識度較高的理由來弱化直接拒絕的沖突性。
語用功能 在人際交往中承擔緩沖功能,當說話者不便或不願透露真實意圖時,借"托稱"構建符合社交禮儀的表面說辭。例如《紅樓夢》中賈政托稱"身體違和"回避官場應酬,既保持體面又達到回避目的。
**結構特征 語法結構上,"托稱"後接賓語成分時形成兼語式,如"托稱家有急事需處理",其中"家"既作"托"的賓語,又作為"有急事"的主語。這種特殊句式使其區别于普通動賓結構,凸顯行為與理由的關聯性。
權威文獻可參考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編著的《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第1325頁相關釋義。需要注意的是,該詞與"借口""推托"等近義詞存在細微差異:"托稱"側重表述行為本身,"借口"強調理由的虛假性,"推托"則突出拒絕意圖。
“托稱”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基本含義是假借他人的名義或身份行事,通常帶有貶義,用于批評不誠實或缺乏責任感的行為。
核心含義
指通過冒用他人名義或虛構身份來達到某種目的,常見于欺騙性行為。例如,在工作或社交場合中謊稱與權威人物有關系以謀取利益。
使用場景
例句參考
近義與關聯詞
延伸說明
該詞中的“稱”指名義或身份,“托”則強調借用或依托,整體隱含行為的不正當性。需注意與“托辭”(找借口)區分。
如需更多例句或曆史用法,可參考《晉書》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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