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以錢財之事付托。 漢 劉向 《說苑·善說》:“中士可以託辭,下士可以託財。”
“讬財”是漢語中的古語詞彙,現多寫作“托財”,其核心含義指将財物委托他人保管或經營。根據《漢語大詞典》記載,“托”有“寄放、委托”之義,“財”即指財物,合稱表示財物寄存或代管的行為。例如《漢書·食貨志》中“民得托財于官”即指百姓将財物寄存于官府。
該詞常見于古代經濟文書,現代漢語中多被“委托財産”“財産托管”等表述替代。在具體語境中,“托財”可延伸為對財物管理權的暫時轉移,既包含物質層面的保管,也隱含信任關系的建立。需要說明的是,該詞彙未被收錄于《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主要見于古籍及曆史文獻研究領域。
“讬財”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總結如下:
基本解釋
指将錢財之事委托他人,通常用于描述企業或個人為實現目标而借貸資金的行為,同時也涉及借貸過程中的風險與利益權衡。
詳細釋義
曆史背景
該詞源于古代中國的商業活動。在缺乏現代金融體系的背景下,人們常通過借貸籌集資金,這一行為逐漸演變為成語“讬財”,反映了早期經濟活動中資金流轉的普遍性與複雜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其使用場景或演變過程,可參考古典文獻或經濟史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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