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矢服 ”。箭袋。《周禮·夏官·司弓矢》:“中春獻弓弩,中秋獻矢箙。” 鄭玄 注:“弓弩成於和,矢箙成於堅。箙,盛矢器也,以獸皮為之。” 唐 柳宗元 《唐铙歌鼓吹曲·獸之窮》:“天厚黃德,狙獷服;甲之櫜弓,弭矢箙。” 宋 沉括 《夢溪筆談·器用》:“古法以牛革為矢服,卧則以為枕,取其中虛,附地枕之,數裡内有人馬聲,則皆聞之。蓋虛能納聲也。”《遼史·禮志六》:“﹝再生儀﹞在再生室東南,倒植三岐木。其日,以童子及産醫嫗置室中,一婦人執酒,一叟持矢箙,立于室外。”
矢箙(shǐ fú)是古代漢語中表示箭袋的專有名詞,由“矢”和“箙”兩個單字複合構成。《說文解字》釋“矢”為“弓弩矢也”,即箭矢的統稱;而“箙”在《周禮·夏官·司弓矢》中記載為“箙,矢房也”,特指以竹木或皮革制成的容器。兩字組合後,“矢箙”指代古代用于收納、攜帶箭矢的軍事裝備,常見于戰車或騎兵使用場景。
從形制與功能來看,《釋名·釋兵》描述其“受矢之器,以竹木為之,形如桶”,側面印證其圓柱狀結構。考古發現如秦始皇陵兵馬俑坑出土的青銅矢箙實物,進一步驗證其材質包含青銅與皮革,且表面多飾有紋樣或銘文,兼具實用性與等級标識功能。在文獻使用中,《詩經·小雅·采芑》中“簟茀魚服”一句,鄭玄注“魚服”即魚皮所制矢箙,反映其制作材料的多樣性。
該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罕用,主要見于古籍研究與曆史考據領域。其構詞法符合古代兵器類複合詞“器物名+用途名”的組合規律,與“劍鞘”“弓韬”等詞屬同類構詞範式。
“矢箙”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如下:
構成與來源:
功能與形制: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周禮》《夢溪筆談》等古籍,或參考權威詞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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