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吃。《後漢書·獻帝紀》:“是時穀一斛五十萬,豆麥一斛二十萬,人相食啖,白骨委積。”
(2).飯食清淡。《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今太子仁孝,天下皆聞之; 呂後 與陛下攻苦食啖,其可背哉!” 裴駰 集解:“ 徐廣 曰:‘啖一作“淡”。’ 駰 案: 如淳 曰:‘食無菜茹為啖。’” 司馬貞 索隱:“《説文》雲:‘淡,味薄也。’”
食啗:吃。《儀禮·特牲饋食禮》“舉肺脊以授屍” 漢 鄭玄 注:“肺,氣之主也。脊,正體之貴者。先食啗之,所以導食通氣也。” 宋 蘇轼 《漁樵閑話》下篇:“某等性命既為虎之所食啗,固當附心刻志以報寃。”
食啖是漢語中一個較為古雅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進食、吞吃"。根據《漢語大詞典》和《辭源》的釋義,該詞由"食"與"啖"兩個同義語素複合而成,其中"啖"在《說文解字》中注為"噍啖也",段玉裁補注"謂齧啖",強調咀嚼吞咽的動作特征。
從詞義發展來看,該詞在先秦文獻中已見使用,如《戰國策·齊策》"君之廄馬百乘,無不被繡衣而食菽粟者",此處的"食"與"啖"構成互文。至唐宋時期詞義延伸出抽象用法,如《資治通鑒》記載安祿山"食啖民力",指消耗民財的比喻義。
現代漢語中該詞多用于特定語境:一是在醫學領域描述吞咽功能,如《中華内科學》記載"食啖困難症候群";二是在生态學中表示動物進食行為,如《動物行為學概論》分析虎鲸"食啖規律";三是在文學創作中保留古風色彩,例如莫言《檀香刑》中"食啖血肉"的描寫。
該詞與"食用""吞食"的近義詞存在細微差别:"食啖"更側重具體進食動作的描寫,帶有動态畫面感,而"食用"偏重功能描述,"吞食"則強調未經咀嚼的整體咽下。在語體色彩上,"食啖"屬于書面語體,常見于學術著作或文學創作。
“食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文獻進行解析:
動詞用法(吃)
指進食行為,尤其強調吃粗糙或清淡的食物。例如《後漢書》中“人相食啖”即描述饑荒時期被迫吃人的慘狀。
形容詞用法(飲食清淡)
如《史記·劉敬叔孫通列傳》記載“攻苦食啖”,此處“啖”通“淡”,意為呂後與漢高祖共同經曆艱苦生活,飲食簡樸無葷腥。
需注意“啖”單獨使用時,可表示“吃硬物”(如啖蔗)或“利誘”(如啖以重利),但與“食”組合後多偏向飲食狀态的描述。
該詞兼具動作與狀态雙重含義,需結合具體文獻判斷指向。若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等權威辭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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