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說破。《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三一回:“那算命的被他識穿了,就連忙收拾出京去了。” 秦牧 《藝海拾貝·鮮花百态和藝術風格》:“某某人僞造古人的作品,怎樣苦心經營多年,卻給明眼人一下子就識穿啦。”
“識穿”是一個漢語動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識穿”指看透、揭穿他人的秘密或僞裝,強調通過觀察或推理發現真相。例如:
“識穿”與“識破”含義相近,但“識穿”更側重“揭穿行為”,而“識破”更強調“看透本質”(如“識破奸計”)。兩者在口語中常可互換,但文學作品中“識穿”更具動作感。
如需更多例句或古籍出處,可參考滬江詞典或查字典的詳細釋義。
《識穿》是一個由動詞「識」和動詞「穿」組合而成的詞語。它的基本意思是能夠洞察事物的真相,明白其中的内情。
「識穿」的拆分部首是「言」和「衣」,分别代表了詞語的兩個字的意思。其中,「言」是指與語言、言辭有關的事物,而「衣」則代表了與衣物、身體有關的事物。
「識穿」的拆分筆畫分别為:「識」(5畫)和「穿」(6畫)。
「識穿」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在古代,「識穿」的意思與現代基本相同,都是指洞察事物的真相。古代漢字的寫法中也存在類似的組合。
在繁體字中,「識穿」的寫法與簡體字相同,沒有特别的變化。
在古代,「識穿」這個詞語的寫法會有一些差異。例如,在西漢時期的《說文解字》中,「識穿」的寫法可以是「識剿」,其中「識」代表「識」,「剿」則代表「穿」。
1. 他眼光敏銳,很容易就能夠識穿别人的真實意圖。
2. 有人試圖隱瞞真相,但被她一眼識穿了。
組詞:識别、識字、穿越、穿梭。
近義詞:洞察、看穿、透露。
反義詞:隱瞞、遮蔽、掩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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