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由生産者、經營者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标準。在中國,是相對于國家定價、國家指導價的價格形式,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價格的主要形式。包括企業協商定價、議購議銷價格、集市貿易價格等。
市場調節價是市場經濟中的核心價格機制,指由經營者自主制定、通過市場競争形成的商品或服務價格。以下是詳細解釋:
市場調節價的核心在于市場供求關系主導價格形成,而非政府幹預。它由經營者(企業、個體等)根據市場供需變化自主決定,最終通過買賣雙方的競争達成均衡價格。
根據《價格法》,僅少數特殊商品(如資源稀缺品、自然壟斷行業、重要公用事業等)適用政府指導價或政府定價,其餘均屬市場調節範圍。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法律條款或具體商品定價分類,可參考《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及地方政府發布的實施細則。
市場調節價是指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商品或服務的價格。市場調節價是通過供求關系的變動來實現的,當市場供應量與需求量之間存在差異時,價格會相應調整以達到市場平衡。
市場調節價的拆分部首是“市”和“金”,其中“市”是第七筆的部首,表示“集市、市場”的含義;“金”是第八筆的部首,表示“金屬、財富”的含義。根據部首拆分,市場調節價的總筆畫數為13。
市場調節價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直接,由市場和調節價兩個詞組合而成。市場是指買賣商品、勞務和資金的地方;調節價是指根據市場供求關系而進行的價格調整。結合在一起,市場調節價表示通過市場機制進行價格調節。
市場調節價的繁體字為「市場調節價」。
市場調節價在古時候的漢字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由于古代漢字的演變和變體,無法确定确切的古代寫法。
1. 由于供應過剩,該商品的市場調節價下降了很多。
2. 市場調節價的決定機制是供求關系的變動。
市場、調節、價格
市場平衡價、市場均衡價、市場價
政府定價、固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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