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十八般。 明 朱國祯 《湧幢小品·兵器》:“武藝十八事:一弓、二弩、三鎗、四刃、五劍、六矛、七盾、八斧、九鉞、十戟、十一鞭、十二簡、十三撾、十四殳、十五叉、十六爬頭、十七綿繩套索、十八白打。” 明 馬愈 《馬氏日抄·十八藝》:“較其試藝,十八事皆能。”
"十八事"在權威漢語詞典中并無直接、獨立的詞條收錄。它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而是主要源于佛教典籍,特指佛陀成道後最初度化的五位比丘(即最初的僧團成員)所應知的十八種事項。
詳細解釋:
核心含義與來源: "十八事"專指佛陀在鹿野苑初轉法輪,向憍陳如等五比丘宣說佛法時,圍繞"四聖谛"(苦、集、滅、道)這一核心教義所開示的十八個具體方面或要點。這十八事是早期佛教教理的基礎框架。
具體内容(基于佛教典籍): 這十八事是對"四聖谛"的詳細展開:
曆史與文化意義: "十八事"标志着佛陀首次公開宣說其證悟的真理,是佛教僧團(僧伽)建立的起點,也是佛教教法(法寶)正式流傳的開端,在佛教史上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它代表了佛教最根本的教義核心——四聖谛及其具體實踐(八正道)。
權威性說明:
"十八事"是一個源于佛教的專業術語,并非現代漢語通用詞彙。它特指佛陀成道後首次說法(初轉法輪)時,為五比丘所開示的關于"四聖谛"(苦、集、滅、道)的十八個具體要義,是佛教最根本教理的早期系統化表述,具有重要的宗教和曆史意義。
關于“十八事”的詳細解釋,綜合各文獻來源主要有兩種釋義:
兵器總稱說(主要見于明代文獻): 指十八種古代兵器統稱,即“十八般武藝”。據《五雜俎》記載具體包括: $$ 弓、弩、槍、刀、劍、矛、盾、斧、钺、戟、鞭、锏、撾、殳、叉、爬頭、綿繩套索、白打 $$ 此說多用于古代軍事典籍,如《湧幢小品》記載明代武藝考核需通曉這十八項技能。
生活事務說(現代詞典釋義): 作為漢語成語使用時,由“十八”表多數,“事”指瑣碎事務,形容繁雜瑣碎的生活事項。多用于口語場景,如:
“每天處理公司十八事,連喝水的工夫都沒有”
需注意兩種釋義的語境差異:前者特指古代兵器武藝體系,後者是現代對繁雜事務的比喻說法。建議根據具體文本語境判斷詞義,若為古文閱讀可參考兵器說,現代使用則為事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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