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攝政。謂代行王事。語本《禮記·文王世子》:“昔者 周公 攝政,踐阼而治。” 漢 揚雄 《十二州箴·交州牧箴》:“ 周公 攝祚,白雉是獻。”
攝祚是古代漢語中的複合詞,需拆分字義并結合典籍用例理解其内涵:
攝祚指暫時代理君主之位,執掌國政。
兩字組合強調在正式君主缺位時(如幼主登基、君主病危),由重臣臨時接管統治權,屬特殊政治行為。
周公因成王年幼,“攝行政當國”,雖無“攝祚”直述,但“攝政”即“攝祚”的實質體現,為經典案例 。
鄧太後“攝祚承統”,明确記載外戚臨朝稱制,代行皇權 。
古代宗法制下,“攝祚”需符合祖制,如《周禮》強調權臣需具“太傅”“攝政王”等身份,以維護政權合法性。
“攝祚”具臨時性與歸還政權的義務,如周公還政成王;若長期霸占權位則視為篡逆。
“監國”多指太子代君主理政,而“攝祚”主體可為宗室、外戚或權臣,適用範圍更廣。
該詞隨封建制度消亡而罕用,僅存于曆史文獻研究。部分辭書如《漢語大詞典》收錄釋義,但标注為“古語” 。
參考資料:
“攝祚”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è zuò,其核心含義為代替君主處理政務,即“攝政”。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釋義
指代行王事,通常用于描述大臣或權臣在君主年幼、病弱或無法執政時,暫時接管國家政務。例如周公輔佐成王的故事即為典型。
詞源與文獻依據
源自《禮記·文王世子》:“昔者周公攝政,踐阼而治。”漢代揚雄在《十二州箴·交州牧箴》中進一步使用該詞:“周公攝祚,白雉是獻。”說明其用法與“攝政”相通。
曆史背景
古代中國常出現攝政現象,如周公輔政、霍光輔漢等,均屬“攝祚”範疇。該詞強調代理君權的合法性,通常與禮制相關。
近義詞與關聯概念
與“攝政”“代政”“輔政”等詞意義相近,但更側重“祚”(國運、皇位)的臨時性承接,隱含權責的過渡性質。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獻原文,可參考《禮記》相關篇章及漢代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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