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玩雉錢的一種遊戲。 宋 洪遵 《泉志》卷六:“ 顧烜 曰:﹝雉錢﹞小者至徑六分,重二銖半。世有射雉戲,用此錢也。”
“射雉戲”是中國古代的一種傳統遊戲,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要點進行解釋:
基本定義
射雉戲是以雉錢為靶子的射箭遊戲,流行于宋代。雉錢是一種小型錢币,直徑約六分,重二铢半(約合現代1.04克),因體積小、重量輕,需較高射技才能命中。
曆史演變
文化典故
春秋時期賈大夫因射雉技藝高超,博得妻子歡心的故事被記載于《左傳》,後世常以此比喻以才藝赢得他人贊賞。
遊戲規則與特點
參與者需用箭射中放置的雉錢,因靶标小巧,對精準度要求極高,兼具娛樂性和競技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相關古籍記載,可參考宋代洪遵《泉志》及《左傳·昭公二十八年》等文獻。
射雉戲(shè zhì xì)是一個成語,意指在掌握技藝的基礎上,逞能誇耀、炫耀自己的技能。這個成語由四個字組成,分别是“射”、“雉”、“戲”。
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射雉戲最早出現在《左傳·文公三十三年》。據說,晉國文公曾經邀請魯國大夫公孫糾參加射箭比賽,公孫糾能夠以一箭射中兩隻雉。為了炫耀自己的技藝,他選擇了一隻雉,将另一隻留給其他人射擊。這個故事反映了公孫糾逞能誇耀自己的個性特點。
繁體字為“射雉戲”。
在古時候,漢字“射雉戲”的寫法和現代略有不同:
他在比賽中表現得像是在射雉戲,毫不掩飾自己的技藝。
射箭、射擊、戲耍、戲劇、戲院。
賣弄、誇耀、炫耀。
謙虛、低調、保持低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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