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文公布。《三國志·魏志·趙王幹傳》:“ 高祖 踐阼,祗慎萬機,申著諸侯不朝之令。” 明 沉榜 《宛署雜記·廊頭》:“本縣不得已,申著為例,每處各定數家為廊頭。”
由于主流權威漢語詞典(如《現代漢語詞典》《漢語大詞典》《辭海》等)及學術研究文獻中均未收錄“申着”作為獨立詞條,其具體含義需結合單字釋義與語境推測。以下分層次說明:
申
《說文解字》:“申,神也。七月陰氣成體,自申束。”段玉裁注:“申者,引也。”
《現代漢語詞典》釋“申”為“說明;陳述”(如“申辯”)。
着(多音字)
《康熙字典》引《廣韻》:“着,附也。”
《漢語大字典》詳列其16項義項,涵蓋動作、狀态、結果等。
結合單字義與漢語構詞法,該詞可能為以下含義之一:
方言或古語殘留
臨時組合或誤寫
因“申着”未被規範詞典收錄,實際使用時應避免作為獨立詞。需根據具體語境:
參考資料
注:本文釋義基于權威工具書對單字的考據及漢語構詞規律,因“申着”非标準詞,未提供虛構鍊接。建議使用者優先采用規範詞彙以避免歧義。
“申着”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shēn zhe(注音:ㄕㄣ ˙ㄓㄜ),其核心含義為明文公布,常見于古代文獻或特定語境中。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含義
指通過正式文件或公開聲明的方式明确公布、規定某事。例如《三國志·魏志·趙王幹傳》提到:“高祖踐阼,祗慎萬機,申著諸侯不朝之令”,意為高祖即位後頒布了諸侯不得擅自入朝的明文規定。
詞源與字義
古代用例:
明代《宛署雜記·廊頭》記載:“本縣不得已,申著為例,每處各定數家為廊頭”,指通過明文規定将廊頭管理制度化。
現代用例:
在當代語境中較少使用,但偶見于強調正式性的表述,如企業聲明中提及“天華建設不斷重申着企業的定位”。
若需進一步了解古代文獻中的具體案例,可參考《三國志》《宛署雜記》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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