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 伸愬 ”。1.向上級官員說明情由,請求裁處。 宋 葉適 《上甯宗皇帝劄子》三:“蓋轉運司於本州為所部官吏,雖常伸愬,不敢取必。” 元 關漢卿 《四春園》第二折:“鬭打相争、人命等事,都來我根前伸訴。”
(2).說明苦衷或委屈。《初刻拍案驚奇》卷二三:“ 行修 伸訴離恨,一把抱住不放。”《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八回:“代兄弟在方伯跟前,伸訴伸訴,求方伯好歹代我説幾句好話。” 巴金 《新生·四月十七日》:“這裡面有思念,有愛慕,有回憶,有眼淚,有伸訴,有安慰。”
關于“伸訴”一詞,目前現代漢語中并無标準釋義,可能是“申訴”的筆誤或方言表達。以下為“申訴”的詳細解釋,供參考:
1. 法律程式中的申訴 指公民或組織對司法機關的判決、裁定不服時,依法向相關機構提出重新審查的請求。例如對法院判決結果有異議時,可向上一級法院提出再審申請。
2. 行政申訴 指向行政機關反映問題、請求糾正不當處理的行為。如對行政處罰不滿,可向監察部門提交書面申訴材料。
3. 日常語境使用 廣義上可指向上級部門反映訴求,例如員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時向人事部門申訴,學生申請複核考試成績等。
注意:若您所指的“伸訴”涉及具體方言或特殊場景,建議補充說明語境。若需法律申訴指導,請提供具體領域(如勞動仲裁、司法訴訟等)以便進一步說明流程。
伸訴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其意思是向公衆或相關機構陳述自己的苦衷、不滿或訴求,希望得到解決或被關注。
伸訴可以拆分為“人”和“言”兩個部首。其中,“人”表示與人相關的事物,“言”表示與言語、表達相關的事物。
根據漢字書寫規則,伸的筆畫數為6畫,訴的筆畫數為9畫。
伸訴一詞來源于古代漢字演化發展而來。最早出現在《康熙字典》中,并被廣泛采用于明清時期的文獻及文言文中。
伸訴的繁體字為「伸述」。
在古代,伸訴的寫法可能略有不同。例如,《康熙字典》中将伸訴寫作「伸述」,其中的「述」字用于表示陳述、說明。
以下是一些使用伸訴的例句:
1. 我對這件事情非常不滿,決定伸訴我的訴求。
2. 他通過微博伸訴了自己的不公平遭遇。
3. 我們應該支持任何人伸訴自己的合法權益。
組詞:訴求、申訴、控訴
近義詞:訴說、表達
反義詞:含忍、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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