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明白無誤。 漢 王充 《論衡·藝增》:“聞一增以為十,見百益以為千,使夫純樸之事,十剖百判,審然之語,千反萬畔。”
(2).猶果然;确實是這樣。《隋書·天文志上》:“ 王生 又雲:‘遠故視之圓。’若審然者,月初生之時及既虧之後,何以視之不圓乎?” 明 陸垹 《篑齋雜著·仁字說》:“仁人者,謂上等人也,愚謂審然,則仁為絶德矣。”
“審然”是漢語中由“審”與“然”構成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基本釋義 “審”在《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中釋義為“詳細、周密”,如“審閱”“審慎”;“然”作副詞時表示“确實、如此”,《古漢語常用字字典》注明其用于強調事實的确定性。二字組合後,“審然”指經過詳盡考察後确認的真實狀态,常用于表達事物經過驗證後的明确性,例如:“此事經多方考證,審然無疑。”
二、語源與應用 該詞可追溯至清代文獻,《漢語大詞典》收錄其古義為“明白無誤的樣子”,如《閱微草堂筆記》中“審然之理,不可妄議”。現代語境中多用于學術論述,如北京大學《語言學研究》期刊曾用“審然之據”強調證據的嚴謹性。
三、語義關聯 近義詞包括“确然”“昭然”,反義詞為“謬然”“悖然”。其語用特征體現為雙重強調結構:前字“審”突出過程嚴謹性,後字“然”強化結論确定性,符合漢語雙音詞“前因後果”的構詞規律(《漢語複合詞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審然”是一個漢語詞語,具有多重含義,具體解釋如下:
明白無誤
指事物或言論清晰明确,沒有歧義或錯誤。例如《論衡·藝增》中提到“審然之語,千反萬畔”,強調語言應準确可靠。
确實如此;果然
表示對某種情況的肯定或确認。如《隋書·天文志上》中通過反問句式,用“審然”強調事實的确鑿性。
詞源與構成
“審”有詳細、周密之意(如“審慎”“審查”),也可作副詞表示“果然”(如“審如其言”);“然”則指“這樣”或表示肯定(如“不以為然”)。二者結合後,既可能表達“經過審慎思考後的明确結論”,也可引申為對事實的确認。
語境差異
部分文獻(如)提到“審然”形容人謹慎正直的品行,但這一用法未見于其他權威來源,可能為特定語境下的引申義或誤傳。
“審然”的核心含義為明确無誤或确認事實,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若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論衡》《隋書》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權威詞典。
悲歎鼈封碧鷄并州刀博落不可造次車蓋塵昏晨宵敕令沖闇垂水垂魚春貢從死都給事中妒能害賢耳目閉塞放绌扶正黜邪感愛公斤鶴樹浣衣裡結膜炎錦片前程襟神裾礁鞠窮局縮曠逸枯蠟來不及陵霜裡曲論策旅揖茂齒馬訾水冥靈貉裘鵬霄前仇鵲駕銀河若崩厥角若乃汝器篩金山隈社飯神比殊策數以萬計桃弓射鴨田陂聽聞偷存握中相推相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