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審查。《漢書·梁懷王劉揖傳》:“既已案驗舉憲,宜及王辭不服,詔廷尉選上德通理之吏,更審考清問,著不然之效,定失誤之法。”
由于“審考”并非現代漢語常用詞彙,經核查《漢語大詞典》《現代漢語詞典》《辭海》等權威辭書均未收錄該詞條。以下為基于字源學及構詞法的分析:
審(審)
來源:《漢語大字典》(四川辭書出版社)
考
來源:《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構詞邏輯:
“審考”屬并列結構複合詞,結合“審”的詳察義與“考”的探究義,推測其含義為“周密地考察或核查”,但需注意該詞未被規範詞典收錄。
雖無直接詞條,但類似表述可見于典籍:
來源:《十三經注疏》(中華書局)、《漢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在特定領域或方言中,“審考”可能被非正式使用,例如:
“審考”屬非規範詞彙,其語義需結合具體語境推斷,核心含義指向“通過細緻核查進行驗證或評估”。建議使用者優先選用“審核”“考查”等規範詞,若需使用“審考”應明确語境定義。
(注:因權威辭書未收錄該詞,未提供直接引用鍊接,來源标注依據實體出版物。)
“審考”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一、基本釋義 “審考”意為審查、詳細查驗,指對事物或案件進行周密調查與核實。該詞最早見于《漢書·梁懷王劉揖傳》中:“詔廷尉選上德通理之吏,更審考清問”,描述司法官員對案件的複審過程。
二、字義分解
審(shěn):包含多層含義
考(kǎo):主要含義
三、文獻出處 該詞屬于古代司法術語,多用于正式文書。如《漢書》記載的案例中,強調通過“審考”程式重新核實證據,體現古代司法制度中的複審機制。
四、現代使用 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該複合詞,但“審”與“考”作為單字仍活躍在“審核”“考核”等常用詞彙中。如需引用此古語,建議标注文獻來源以增強準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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