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he facts don’t quite correspond to one’s reputation] 聲聞:名譽。名聲超過了實際情況
名聲超過實情。《孟子·離婁下》:“故聲聞過情,君子恥之。” 明 張綸 《林泉隨筆》:“今觀 靖 雖聲聞過情,行事舉動未悉允當,未嘗如 法正 之殺6*人報怨也。” 清 錢謙益 《答山陰徐伯調書》:“自顧鄙薄,聲聞過情,蹶氣震怖,如雙杵撞胸,撫按不能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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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聞過情”是一個漢語成語,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指名聲超過實際能力或真實情況,強調名不副實。例如,某人因外界誇大宣傳而獲得虛高聲譽,但實際能力或貢獻未達到相應水平,即可用此成語形容。
該成語至今仍具現實意義,提醒人們注重内在修養而非虛名。
《聲聞過情》是一個成語,意思是以聲音傳達的信息比文字更能表達出深刻的情感。
《聲聞過情》的拆分部首是“耳”和“言”,其拆分筆畫數為9畫。
《聲聞過情》的來源,最早可追溯到秦代的《禮記·樂記》中的“《雅》曰:‘聲聞過情’”一文。這句話表達了音樂可以超越文字的能力,能夠真實地表達人們的情感狀态。
《聲聞過情》的繁體字為「聲聞過情」。
在古代,寫作《聲聞過情》時可以使用不同的漢字寫法。例如,《宋徽宗奏淨琉璃殿四言銅 章謝文》這篇文獻中将《聲聞過情》寫作「聲聞過愆」。
他的歌聲傳給了我的心靈,真是一種《聲聞過情》的藝術。
聲聞、情感、聲音、傳達、深刻
聲傳情達、金玉其外、聲情并茂
實際不足、虛有其表、無情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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