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vincial capital] 省會;省城
鏖戰六日夜,卒複省垣
省行政機關所在地。 清 姚鼐 《飲鄭前村寓舍追感往昔》詩之二:“省垣覊宦迹相親,再世論交況有神。” 清 陳康祺 《郎潛紀聞》卷一:“﹝ 鹹豐 ﹞十年二月, 杭州 淪沒,将軍 忠壯公 瑞昌 、副都統 果毅公 傑純 勒兵死守,鏖戰六日夜,卒復省垣。” 李劼人 《死水微瀾》第五部分六:“在省垣之内,而于官荒地上,搭蓋草房居住的,究是些什麼人,那又何待細說呢?”
省垣是漢語中表示省級行政中心的專有名詞,指代一省最高行政機關所在地,即省會城市。該詞由“省”與“垣”組合而成:“省”為古代行省制度的核心單位,泛指地方最高行政區劃;“垣”原指城牆,後引申為城池或政治中心區域,如《說文解字》釋“垣”為“牆也”,《漢語大詞典》進一步注解其代指“官署”或“都城”。兩者結合後,“省垣”特指省級政權機關所在的中心城市,具有明确的政治地理屬性。
從詞源演變看,“省垣”最早見于明清文獻,如《明史·職官志》記載地方官員“駐省垣以統轄諸府”,表明其作為省級治理核心的職能。現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或正式公文,例如《現代漢語詞典》将其定義為“省會”的同義詞,強調其行政功能。在文學作品中的使用則賦予其文化意涵,如茅盾《子夜》中“省垣的官場風波”一句,凸顯了城市與權力交織的叙事背景。
權威辭書《辭源》補充說明,“省垣”的用法常見于中國南方方言區,尤其在江浙、湖廣等地沿用較廣,反映地域語言特色。這一詞彙的存續,既體現了漢語詞彙系統的曆史層次性,也為研究行政地理術語提供了語言學依據。
“省垣”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西甯市委召開中央駐青和省垣新聞單位座談會”
“縣距省垣三百裡,至則甫卓午”。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曆史用例,可參考、6中的具體語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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