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聲明陳述。 張篁溪 《蘇報案實錄》:“先由 滿清 政府之代言人律師 古柏 聲述案由。”
聲述是漢語中一個具有特定語用功能的複合動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口頭方式對事件經過或觀點立場進行系統性陳述。該詞由"聲"(發聲表達)和"述"(條理叙述)兩個語素構成,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中被定義為"用言語詳細說明情況"(來源: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規範詞典》第3版)。
從構詞法分析,"聲"作為限定性語素強調表達方式的口頭屬性,與"書面陳述"形成互補關系;"述"作為核心語素體現叙述行為的完整性要求,指代包含前因後果的完整表述。這種雙音節動賓式複合詞常見于公文寫作領域,在司法文書、信訪材料等正式語境中具有專業術語性質(來源: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大詞典》)。
在具體應用中,聲述包含三個核心要素:第一,要求表達主體對所述内容承擔真實性責任;第二,強調陳述過程的邏輯連貫性;第三,通常需要配合書面記錄進行存檔。這種語言形式常見于民事調解筆錄、證人證言采集等法律場景,其規範使用對保障信息傳遞準确性具有重要作用(來源:北京大學中文系《現代漢語虛詞詞典》)。
“聲述”是一個中文詞彙,其含義根據不同語境和來源存在兩種解釋,以下是綜合多個權威資料的詳細說明:
聲明陳述(主流解釋)
指通過語言或文字正式表達觀點、立場或事實,常見于法律、公文等正式場合。例如張篁溪在《蘇報案實錄》中記載:“先由滿清政府之代言人律師古柏聲述案由”。
聲音傳達(成語用法)
部分詞典将其定義為成語,表示“聲音傳達出去,引起他人聽聞”,強調聲音的傳播力和感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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