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級”是現代漢語中表示行政區劃層級的複合詞。根據《現代漢語詞典》釋義,“省”指中國最高地方行政區域單位,“級”表示等級或層次,合稱指代國家行政管理體系中僅次于中央的一級行政區劃。
從詞源演變看,“省”的本義為官署名稱,元代始設行中書省(簡稱“行省”),明代改稱“承宣布政使司”仍俗稱“省”,這一曆史脈絡在《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有明确記載。現代“省級行政區”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特别行政區四種類型,其行政地位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條确立。
在行政管理層面,省級單位承擔着承上啟下的核心職能。國務院《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規定,省級政府具有執行國家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規、管理本區域經濟文化事務等職責。與“市級”“縣級”形成縱向管理體系,其行政代碼首位數字按國家标準GB/T2260編碼為1-9之間的特定區間。
“省級”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可從以下三個方面理解:
指中國最高一級地方行政區域,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别行政區四類。截至當前,中國共有34個省級行政區,具體為:
指與省級行政區對應的幹部職務級别,即“省部級”。例如:
注:如需了解“省”字的更多釋義(如動詞“節省”“檢查”等),可參考漢字演變及古籍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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