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father;priest]∶神甫
(2) [honest official]∶尊稱賢明的地方官吏。如東漢汝陽太守鮑德,南陽太守宋登,《後漢書》本傳中皆有神父之稱
(1).古時百姓對賢明的地方長官的尊稱。有敬之如神,尊之如父之意。《後漢書·鮑德傳》:“﹝ 鮑德 ﹞累官為 南陽 太守。時歲多荒災,唯 南陽 豐穰,吏人愛悅,號為‘神父’。”《後漢書·儒林傳上·宋登》:“﹝ 宋登 ﹞為 汝陰 令,政為明能,號稱‘神父’。”
(2).西方對天主教、東正教一般神職人員的尊稱。也寫作“神甫”。協助主教管理教務,通常為單個教堂的負責人。
“神父”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根據語境和文化背景有所不同,主要分為以下兩類解釋:
基本定義
神父(英文:Father/Priest)是羅馬天主教和東正教中的宗教職位,屬于七級神品中的司铎(介于主教與助祭之間),負責管理單個教堂的教務。其職責包括主持彌撒、施行聖禮(如洗禮、婚禮、告解等)以及提供靈性指導。
任命與限制
詞源與翻譯
中文“神父”源自拉丁語“Pater”(意為“父親”),體現教徒對其靈性引導者的尊稱。英文對應詞為“Priest”或“Father”(口語)。
含義
指古代百姓對賢明地方官吏的敬稱,取“敬之如神,尊之如父”之意。例如《後漢書》記載的南陽太守鮑德、汝陰令宋登均被稱為“神父”。
使用範圍
此用法多見于漢代至南北朝文獻,後逐漸被其他尊稱替代。
若需進一步了解宗教制度或曆史案例,可查閱《後漢書》相關篇章或天主教教階文獻。
《神父》是指天主教會中接受神職聖洗的男性教士,又稱為牧師。作為天主教教會的一員,神父承擔着傳教、教導信徒以及主持彌撒等重要職責。
根據漢字拆解規則,我們可以将《神父》分為兩個部分:神(示部)和父(父部)。神部的拆分方法是示(103.1)加心(61.3),父部的拆分方法是父(88.4)。因此,共有四個筆畫。
《神父》一詞最早起源于天主教教會的拉丁語名稱“sacerdos”,意為“領主的仆人”。在漢語中常用“神父”來代表這一職位。在繁體字中,“神父”保持不變。
在古代,寫《神父》的漢字另有一種寫法,即“神甫”。這種寫法在古代典籍中比較常見,同樣代表着天主教中的神父職位。
1. 他是一位虔誠的神父,一直以來都為教會服務。
2. 昨天我去教堂和神父祈禱。
神職、牧師、天主教、教會、傳教、彌撒
牧師、神甫、神父爺、教士
信徒、教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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