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審察敵情。 清 龍啟瑞 《跋<蘇明允集>後》:“ 明允 著幾策二篇,首言審敵。”
“審敵”為漢語複合詞,由“審”與“敵”構成。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審”指詳細考察、周密分析,如《孫子兵法》中“審知彼己強弱之勢”;“敵”指對抗的對手,見于《說文解字》“敵,仇也”。二者合指通過系統化偵察與分析對手的戰略意圖、實力布局,常用于古代軍事文獻,例如《草廬經略·審敵》強調“察敵情僞”是制定戰術的前提。
從語義結構看,“審”側重認知過程,包含情報收集與邏輯推理;“敵”作為認知客體,涵蓋軍事、政治或商業競争對手。該詞體現了中國傳統文化中“知己知彼”的博弈智慧,與《孫子兵法·謀攻篇》“知彼知己者,百戰不殆”形成語義關聯。
現代語境中,“審敵”概念延伸至商業競争與風險管控領域,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戰略管理》課程将其定義為“動态評估競争對手核心能力的方法論體系”。北京大學《古代漢語詞典》亦收錄該詞條,釋義為“古代兵學術語,指戰前偵查敵方态勢”。
(參考來源:《漢語大詞典》《草廬經略》《孫子兵法》《北京大學古代漢語詞典》)
“審敵”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審察敵情,強調對敵方情況進行詳細觀察、分析和判斷,以便制定應對策略。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基本含義
指在軍事或競争環境中,通過細緻觀察、調查和分析敵方動态,掌握其意圖和弱點。這一過程不僅限于收集信息,更注重對敵情的深度解讀。
曆史出處與文獻
應用場景
傳統上多用于軍事領域(如排兵布陣前的敵情研判),現代也可引申至商業競争、危機管理等需要預判對手行動的場合。
延伸理解
示例:
“明允著幾策二篇,首言審敵。” ——清·龍啟瑞《跋<蘇明允集>後》
若需進一步探究具體文獻(如蘇洵《審敵》原文),建議查閱《嘉祐集》等古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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