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審判書。《古今小說·蔣興哥重會珍珠衫》:“我也不寫審單,着差人押出,待事完回話,把原詞與你銷訖便了。”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釋看語》:“看語即審單也,亦曰讞語。”
“審單”一詞在不同領域有不同含義,以下是綜合解釋:
指銀行或相關機構對信用證受益人提交的單據(如貨運單據、發票、保險單等)進行審核,确保其與信用證要求完全相符。因信用證是獨立于合同的單據業務,審單是保障交易有效性的關鍵環節,常用方法包括:
特指生産前對客戶訂單要求的全面審核,例如染整行業需重點确認:
“審單”的核心是系統性審核,通過比對原始要求與現有單據/訂單,确保内容完整、準确。其應用場景雖不同,但本質均是為避免因信息偏差導緻經濟損失或法律風險。
《審單》是一個漢語詞彙,意思是審核文件或文件内容的過程。通常用于商業領域,指的是對訂單、發票或財務報表等進行仔細查驗、核實的程式。
《審單》的拆分部首是言字旁和刀字旁,其中言字旁屬于左右結構部首,刀字旁屬于上下結構部首。它總共有11個筆畫。
《審單》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字的演變。其中,“審”字源于古代的象形文字,表示人目視物的樣子;“單”字源于古代的會意文字,是由“丷”和“幹”組成,表示分析或查驗的動作。
《審單》的繁體字為「審單」,讀音與簡體字相同。
在古代,漢字的書寫形式與現代有所不同。《審單》在古時候的寫法為「審單」,字形更加複雜,結構更加繁瑣。
以下是幾個使用《審單》的例句:
1. 經理要求對每一份銷售合同進行嚴格的審單。
2. 我們公司的審計師負責審單和核實財務報表。
3. 在訂單确認之前,我們需要進行審單程式。
一些和《審單》相關的組詞有:
1. 審核:對文件或信息進行仔細檢查和評估。
2. 核實:通過比對和驗證,确保準确性。
3. 審計:對財務報表進行審核和審查的過程。
近義詞:核對、查驗
反義詞:疏忽、放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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