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rovincial capital] 省政府所在地,省會
去省城辦事
省行政機關所在地。 清 平步青 《霞外攟屑·斠書·雷司空著述》:“訪之 豐城 司空後人,及省城坊肆,皆烏有。”《官場現形記》第四三回:“ 區奉仁 是久在外任,省城裡這些同寅,素來隔膜。” 巴金 《秋》一:“一個月以前,省城附近有過幾天混戰。城門關了三天。”
“省城”是漢語中常用的詞彙,指代一個省份的最高行政中心,即省會城市。以下是詳細解釋:
省城指省級行政單位的政府駐地,即省會(首府)城市。例如,南京是江蘇省的省城,太原是山西省的省城。該詞由“省”(省級行政區)和“城”(城市)組成,強調其行政地位和城市屬性。
我國現有34個省級行政區,包括23個省、5個自治區、4個直轄市和2個特别行政區,每個省級單位均有對應的省城(省會/首府)。
如需了解具體省份的省城名稱或曆史變遷案例,可參考權威行政區劃資料。
《省城》是一個常見的詞彙,表示一個地區的政府所在地,通常也是該地區的行政、經濟、文化、教育中心。下面是對《省城》這個詞的拆分部首和筆畫、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以及相關詞彙。
《省城》這個詞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即“王”和“阝”。根據部首和筆畫的分組順序,可查得該字在字典中的排位。其中,“王”的部首可以看作“玉”的變體,表示與玉石相關的意思,而“阝”則表示與地理、行政相關的意思。總共包含9筆,即王(4筆)+阝(5筆)。
《省城》一詞的源自于古代的行政制度,中國古代行政區劃稱為“省、府、州、縣”。其中,“省”指的是地區的最高行政單位,通常是一個省份的行政中心。所以,“省城”就是省份的行政所在地。
在繁體字中,《省城》這個詞的寫法仍然是“省城”,沒有任何變化。
在古代,由于文字的演變和發展,漢字的寫法也有所變化。比如,在西周時期,字形為“書”,而到了秦漢時期,字形逐漸演變為今天的形态。
1. 我們來到了這個省城,共同展望未來的發展。
2. 她是這個省城的市長,負責推動地方經濟的發展。
1. 城市:常見的同義詞,用以表示地區的市區。
2. 首府:表示一個地區的政府所在地。
3. 市中心:用來指代區域的行政、經濟、文化中心。
《省城》是指一個地區的政府所在地,是行政、經濟、文化、教育的中心。它的拆分部首和筆畫為“王”和“阝”,源自古代行政制度,古時候的漢字寫法為“書”,在繁體字中保持不變。一些與它相關的詞彙包括城市、首府和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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