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謀取財利和名譽。 明 範濂 《雲間據目抄·張昉》:“乃迹寄林泉,心懸富貴,旦暮奔走,射利沽名而叩其中,且空空無當於用。”
“射利沽名”是一個漢語成語,具體解釋如下:
拼音:shè lì gū míng
釋義:指通過不正當手段謀取財利和名譽,帶有貶義色彩。
字面拆分
出處與用法
最早見于明代範濂的《雲間據目抄·張昉》,原文描述張昉表面上隱居山林,實則心系富貴,日夜奔波“射利沽名”,暗諷其虛僞逐利的行為。
現代多用于批評功利性過強的行為,例如:“某些網紅為射利沽名,不惜制造虛假内容。”
近義詞與語境
近義表達包括“追名逐利”“沽名釣譽”等。該成語強調手段與目的的負面性,常用于文學或批評性語境。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引申用法,可參考漢典或明代文獻《雲間據目抄》的原文分析。
《射利沽名》是一個成語,意思是通過射箭、利用和沽賣等手段來獲取名利。
《射利沽名》的拆分部首是射(shè)、利(lì)、沽(gū)、名(míng)。
射的筆畫數為10畫,利的筆畫數為7畫,沽的筆畫數為8畫,名的筆畫數為6畫。
《射利沽名》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明代文學家施耐庵的《水浒傳》第五十五回:“權利自來從強權,下情倒肯拿人命?紅顔亦解射利名。”表示通過武力、權勢或美貌來獲取權利和名聲。
《射利沽名》的繁體為「射利沽名」。
在古時的漢字寫法中,射的寫法稍有不同,為「矢」,利的寫法為「剀」。
他常常通過射箭比賽來射利沽名。
射中、利用、沽酒
以權謀利、投機取巧、出人頭地
廉潔奉公、淡泊名利、不慕虛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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