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即社火。古代節日、迎神賽會所扮演的雜戲、雜耍。 清 西厓 《談徵·言部·社夥》:“今人看街坊雜戲場曰社夥,蓋 南宋 遺風也。 宋 之百戲皆以社名……夥者,方言凡物盛而多也。或作‘社火’,言如火燃,一烘而過也。”參見“ 社火 ”。
“社夥”是一個具有多重含義的詞語,其解釋需結合曆史語境和現代用法:
合作精神
“社夥”最早見于《左傳·襄公二十五年》中的“社夥之義,民之所由生也”,指人們在社會中相互合作、共同努力,強調集體協作對社會發展的重要性。現代常引申為團隊合作、協作共赢的精神,例如形容企業或團隊的高效協作。
詞源解析
在宋代至清代文獻中,“社夥”亦通“社火”,指古代節日、迎神賽會中的雜戲、雜耍活動,如舞龍、高跷等民俗表演。清人西厓在《談徵》中提到,此用法為南宋遺風,因表演形式熱鬧短暫,“如火燃,一烘而過”,故稱“社火”()。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左傳》原文或民俗研究文獻()。
《社夥》是一個漢字詞語,用來形容社會上衆多人群聚集在一起的情景。它代表着人們團結合作,共同奮鬥的精神。這個詞通常用于描述大規模的集體活動,如慶祝活動、集會或聚會。
《社夥》的拆分部首是⺘(冖),屬于冖部。它的總筆畫數為23筆。
《社夥》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文字演變過程中。它的簡化字形為“社夥”,而繁體字形為“社夥”。在繁體中,使用了“夥”這個字形,它是由“一”和“人”組成,表示着多個人聚集在一起的意思。
在古代,漢字寫法可能不同于現代,但《社夥》的基本意思并未改變。古代寫法中“社”字的初稿可能以“于”為底字,表示若幹人的集合。“夥”字可能有多種寫法,但都強調了多個人聚在一起形成的意象。
1. 在這個節日裡,人們紛紛參加慶祝活動,社夥熱鬧非凡。
2. 為了推動社區的發展,居民們積極參與各種社夥活動。
3. 古代農村常常會舉行社夥賽事,增進村民之間的友情和交流。
組詞:社團、社群、社會、夥伴、夥同
近義詞:聚集、聚會、集會、群體、團體
反義詞:分散、疏離、孤立、散漫、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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