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赦免過錯。 唐 楊炯 《原州百泉縣令李君神道碑》:“旌賢赦過,惟新之命屢覃;念功簡勞,惟舊之恩累洽。”
“赦過”是一個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赦過(shè guò)指赦免過錯或寬恕他人的錯誤。該詞由“赦”(寬恕、免除刑罰)和“過”(過錯、過失)組成,強調對他人過失的寬容與諒解。
唐代楊炯在《原州百泉縣令李君神道碑》中寫道:“旌賢赦過,惟新之命屢覃”,意為表彰賢能、寬恕過錯,通過不斷更新政策來治理。
如果需要更詳細的古籍原文或現代用法示例,可參考滬江線上詞典或查字典的完整釋義。
赦過是一個詞彙,用來表示寬恕過錯,容忍錯誤的意思。它可以分成兩個部首,左邊是赤字旁,右邊是貝字旁,總共有9個筆畫。
赦過這個詞來源于古代漢語,繁體字為赦過。赦過的古時候漢字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隻是在繁體字中使用了更多的筆畫和複雜的構造。
一些有關赦過的例句:
1. 經過思考,我決定赦過他的過錯。
2. 他在犯錯後表示了悔意,我選擇赦過他。
赦過可以和其他詞彙組合成一些詞組,例如:
1. 赦免過錯:寬恕并原諒犯下的錯誤。
2. 赦免罪行:寬恕并原諒犯下的罪行。
赦過的近義詞是寬恕、寬容,它們都表示對錯誤或過失的寬容和容忍。
赦過的反義詞是懲罰、追究責任,它們表示對錯誤或過失進行懲罰和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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