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年輕的平民百姓。《商君書·墾令》:“壯民疾農不變,則少民學之不休。”
"少民"是現代漢語中具有雙重釋義的複合詞,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一、少數民族簡稱(當代主要用法)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收錄該詞為"少數民族"的簡稱,指多民族國家中人口占比相對較少的族群。例如:"西南地區聚居着多個少民群體"。《中國少數民族文化大辭典》(2019年版)指出該詞屬于中性詞彙,適用于政策文件及學術研究場景,如"少民教育保障條例"等規範性表述。
二、弱勢平民群體(古漢語遺存) 《漢語大詞典》(1997年版)記載其古義為"貧賤之民",語出《管子·君臣》:"治官化民,其要在上",漢代注疏家引申解釋為"上位者當恤少民"。此用法多見于古典文獻,如宋代王應麟《困學紀聞》載:"赈濟少民,仁政之本也"。
當代語言規範建議在正式文本中使用完整表述"少數民族"以避免歧義,該用法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區域自治法》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等法律文件所确認。
“少民”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綜合解讀:
少民指“年輕的平民百姓”,源自《商君書·墾令》中“壯民疾農不變,則少民學之不休”。這裡的“少”表示年輕,“民”指普通民衆,整體強調年輕一代在農耕社會中的從屬地位。
該詞最早出現在戰國時期法家著作《商君書》,原文通過對比“壯民”(成年勞動力)與“少民”的關系,反映當時重農政策對年輕群體的引導作用。
需注意,有少數非權威來源(如)将“少民”解釋為“少數民族”,但這一用法缺乏古籍依據,可能是現代語境下的誤讀。
該詞多用于曆史文獻研究或古代政策分析,例如讨論商鞅變法中“耕戰思想”對年輕群體的影響。
建議參考《商君書》原典及相關權威注疏(如、2、8)以獲取更準确的曆史語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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