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取土燒酒缸之處。 唐 元稹 《放言》詩之五:“他時定葬燒缸地,賣與人家得酒盛。”按, 三國 吳 鄭泉 博學而性嗜酒,臨卒,對人曰:“必葬我陶家之側,庶百歲之後化而成土,幸見取為酒壺,實獲我心矣。”見《三國志·吳志·吳主傳》注引《吳書》。
“燒缸地”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解釋如下:
1. 基本詞義
指取土燒制酒缸的場所,即專門用于制作陶制酒缸的窯址或土地區域。該詞出自唐代詩人元稹的《放言五首》其五:“他時定葬燒缸地,賣與人家得酒盛”()。
2. 曆史典故
詩中引用三國時期吳國鄭泉的典故。鄭泉嗜酒,臨終前希望死後葬于陶窯旁,待百年後屍骨化為泥土,被制成酒壺延續與酒的緣分(見《三國志·吳志·吳主傳》注引《吳書》)。
3. 結構與發音
4. 引申意義
該詞常被用于表達對酒的熱愛或豁達生死觀,如元稹詩中借燒缸地暗喻死後仍願與酒相伴的灑脫情懷。
建議:若需進一步了解詩詞背景或陶器燒制工藝,可參考《放言五首》全詩及漢代陶窯相關史料。
《燒缸地》這個詞是指一種古代的刑法,也稱作“燒缸之刑”或“燒缸法”。根據曆史記載,燒缸地是一種将罪犯放入燒缸内,進行活活燒死的刑罰。這是古代較為殘酷的酷刑之一。
《燒缸地》的拆分部首為火(huǒ)和缶(fǒu),共計12個筆畫。
《燒缸地》一詞來源于古代中國法制史。在古代,法律懲罰非常嚴厲,燒缸地即是其中一種殘酷的刑罰方式之一。常用于對重大罪犯執行極刑。
繁體字“燒罐地”是《燒缸地》的繁體轉寫。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燒缸地的寫法可能有所變化。畢竟,漢字的書寫形式隨着時代的推移而有所演變。然而,根據現有的文獻記載,燒缸地的古代漢字寫法與現代相似,沒有大的變化。
1. 古代的酷刑中,燒缸地是最慘烈的之一。
2. 回顧曆史,我們能夠看到人類文明擺脫了燒缸地這種野蠻的刑罰。
1. 燒石缸
2. 火缸
3. 缸蓋
4. 缸體
5. 燒烤
1. 火刑
2. 火燒刑
3. 燒燙
1. 判決
2. 寬恕
3. 定罪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