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删削使精簡。《晉書·刑法志》:“﹝ 魏文帝 ﹞命司空 陳羣 、散騎常侍 劉邵 、給事黃門侍郎 韓遜 、議郎 庾嶷 、中郎 黃休 、 荀詵 等删約舊科,傍采 漢 律,定為 魏 法。”
“删約”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删約”指删削使精簡,即通過删除冗餘内容使事物更加簡明扼要。該詞由“删”(删除)和“約”(簡化、約束)組合而成,強調通過删減達到精煉的目的。
該詞最早見于《晉書·刑法志》,記載魏文帝命官員“删約舊科,傍采漢律,定為魏法”,指對舊法律條文進行删減整合,形成更精簡的法規。
需注意區分“删約”與“删去約定”的誤解。其核心含義是“精簡”而非“取消協議”,後者屬于現代語境下的誤用。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文獻中的用例,可參考《晉書》原文或相關曆史研究資料。
删約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包括了“删”和“約”兩個部分。
“删”字的部首是“刀”,它有兩個筆畫。而“約”字的部首是“纟”,有六個筆畫。
删約這個詞的來源有兩種解釋。一種解釋是指通過删除和限制約定來縮小範圍或限制條件。另一種解釋是指對文字進行删除或修改,用于編輯或修訂文本。
删約在繁體字中的寫法為「刪約」。
在古代,删約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然而,由于使用的材料老化和保存不好,我們無法得知确切的古代寫法。
1. 為了讓文本更加簡潔,我們需要進行一些删約。
2. 在進行合同籤訂之前,我們需要先商定一些約定,然後再進行删約。
删改、删減、删節
修改、删除、删改
添加、擴展、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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