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豔麗奪目。 元 揭傒斯 《春日雜言》詩之一:“日日朝朝新,何物能獨久……起視桃李樹,晱豔一非舊。”
“晱豔”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理解:
拼音:shǎn yàn
詞義:形容色彩或景象豔麗奪目,常用于文學作品中表達視覺上的鮮明美感。
該詞最早見于元代詩人揭傒斯的《春日雜言》詩之一:
“日日朝朝新,何物能獨久……起視桃李樹,晱豔一非舊。”
此處以桃李花的繁盛轉瞬即逝,反襯“晱豔”的短暫絢麗。
含“豔”的成語如“濃妝豔裹”“争奇鬥豔”等,均側重色彩或形态的華美,但“晱豔”更突出動态的奪目感(參考網絡釋義,需注意部分來源權威性較低)。
若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古典文學典籍。
晱豔,一個形容詞,意為光亮鮮豔、美麗而華麗的樣子。
晱豔的拆分部首為日,筆畫數為16。
晱豔源自于古代漢語,由日與豔組成,日表示太陽或光明,豔表示美麗華麗。結合在一起便形容了美麗而亮麗的光芒。
晱豔的繁體字為曦豔。
在古代,晱豔的寫法與現代相似,沒有太大的變化。古代的寫法可以更加簡化,但整體的意思和構造并無變化。
她身穿一襲晱豔的紅色禮服,在舞台上猶如一朵綻放的玫瑰。
晱豔可以與其他形容詞、名詞組成組詞,如晱豔絢麗、晱豔光芒等。
美麗、亮麗、絢麗、燦爛、豔麗等。
暗淡、平凡、晦暗、樸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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