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事的意思、擅事的詳細解釋
擅事的解釋
獨攬權力。《莊子·漁父》:“專知擅事,侵人自用,謂之貪;見過不更,聞諫愈甚,謂之很。” 宋 曾鞏 《移滄州過阙上殿劄子》:“ 宋 興以來,戚裡宦臣,曰将曰相,未嘗得以擅事也。” 宋 秦觀 《邊防中》:“内難屢起,權臣擅事。”
詞語分解
- 擅的解釋 擅 à 超越職權,自作主張:擅專。擅自。擅行(妌 )。擅斷(專行)。專擅獨行。擅離職守。 獨攬,占有:擅權。擅利。擅兵(擁有兵權)。擅國。擅美。 長(俷 )于,善于:擅長(俷 )。不擅辭令。 善 筆
- 事的解釋 事 ì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變故:事故(出于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關系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辦法:光着急也
專業解析
"擅事"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獨攬事務、專權管事。以下是基于權威漢語工具書的詳細解釋:
-
核心釋義:
- 擅:本義為獨攬、專有。《說文解字》釋“擅”為“專也”。引申為超越本分,獨斷專行。
- 事:指事務、事情、職務。
- 擅事:合起來指獨攬事務的處理權,未經授權或超越權限自行處理事務。強調一種獨斷專行、把持事務的行為或狀态。
-
語義側重與用法:
- 權力集中:強調個人或特定方集中掌控了處理事務的權力,排斥了他人參與或上級的監管。
- 超越權限:常含有未經允許、不合規矩、僭越本分的負面含義,與“專擅”、“擅權”意義相近。
- 語境應用:多用于描述政治、管理或組織内部事務中個人或小團體把持權力、獨斷專行的情形。例如:“權臣擅事”、“宦官擅事朝政”。
- 詞性:通常作為動詞使用(如“某人擅事”),也可作為名詞性短語(如“擅事之弊”)。
-
權威辭書佐證:
- 《漢語大詞典》:對“擅事”有明确收錄,釋義為“獨攬事權”。這是最權威的現代大型漢語語文辭書之一,其釋義具有高度的專業性和認可度。
- 《古代漢語詞典》:在解釋相關詞彙如“擅權”、“專擅”時,其核心含義“獨攬權力、獨斷專行”與“擅事”高度一緻,可作為理解“擅事”的旁證。
- 古籍用例:雖然“擅事”作為固定雙音節詞在古代文獻中不如“擅權”、“專政”等詞出現頻率高,但其含義在古籍描述權臣、寵臣等把持朝政的語境中清晰可見。例如,《韓非子·孤憤》中描述的“重人”(權臣)行為即包含“擅事”的特征。
-
現代理解:
在現代漢語中,“擅事”一詞使用頻率不高,屬于較為書面化甚至帶點古語色彩的詞彙。其含義在現代語境下可以理解為:
- 越權行事:未經授權或超越自身職責範圍處理事務。
- 獨斷專行:在管理或決策中排斥集體意見或上級領導,個人說了算。
- 把持事務:對某項工作或資源形成壟斷性控制,不容他人插手。
“擅事”意指獨攬事務處理權,專斷行事,核心在于強調權力的集中與行為的僭越,通常帶有貶義色彩。其權威釋義主要依據《漢語大詞典》等大型專業辭書。
網絡擴展解釋
“擅事”一詞在不同語境中存在兩種主要解釋,需根據使用場景區分:
-
獨攬權力(古義/正式用法)
- 含義:指個人或集團壟斷權力,專斷行事,常見于曆史文獻或政治語境。
- 例證:
- 《莊子·漁父》提到“專知擅事,侵人自用”。
- 宋代曾鞏《移滄州過阙上殿劄子》記載“戚裡宦臣……未嘗得以擅事”。
- 核心特征:強調權力集中,含貶義色彩,多用于批判性描述。
-
擅長技能(現代成語用法)
- 含義:形容某人在特定領域具備高超技能或處理事務的能力。
- 使用場景:日常交流中用于褒義評價,如“他在外交談判中擅事”。
- 詞源依據:“擅”本義為專權(《說文解字》),後衍生出“專精”含義。
注意:兩種解釋的權威來源不同,需結合上下文判斷。曆史文獻多采用“獨攬權力”之義,而現代口語可能傾向“擅長技能”的引申用法。建議參考具體文獻或語境選擇合適釋義。
别人正在浏覽...
把拱暴官八校繃勁邊嚴布颿無恙成俗雠賊大得人心黛痕單味點酥豐蔀風中之燭服從庚辰跪練憾恚虹映化流黃銅回旗混撓緘翰交戞兢悸開諷悾款快婿覽究連稱僚庶臨淵羨魚流金鹿超率貸律儀叛逆篷帳普濟慶賜惸獨鳏寡桑落酒煽權蝕敗史不絕書勢火肅客踏碓天算貼改體探梯巘尾大維兮問字務光無僇香蕊謝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