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三次斟酒。《儀禮·士昏禮》:“酌玄酒,三屬于尊。” 鄭玄 注:“屬,注也。”
(2).指古代戰士上身、髀部、胫部的铠甲相連以掩蔽全身。《荀子·議兵》:“ 魏氏 之武卒,以度取之,衣三屬之甲。”《漢書·刑法志》:“ 魏氏 武卒,衣三屬之甲。” 顔師古 注:“ 蘇林 曰:‘兜鍪也,盆領也,髀褌也。’ 如淳 曰:‘上身一,髀褌一,踁繳一,凡三屬也。’ 如 說是也。”《文選·左思<魏都賦>》:“三屬之甲,縵胡之纓。” 張銑 注:“屬,連也。言甲三劄相重而連之。”
(3).三度會盟。《國語·晉語二》:“三屬諸侯,存亡國三。” 韋昭 注:“屬,會也。三會,乘車之會三也。”
猶三族。《後漢書·章帝紀》:“一人有罪,禁至三屬。” 李賢 注:“即三族也。謂父族、母族及妻族。”
"三屬"是漢語中具有多重含義的複合詞,根據《現代漢語詞典》及專業領域釋義,其核心含義可歸納為以下三個方面:
一、軍事優撫術語 指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三類優撫對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條規定,國家建立統籌平衡的撫恤優待标準體系,明确對"三屬"實施定期撫恤制度,具體涵蓋烈士的父母(撫養人)、配偶、子女三類直系親屬。
二、古代軍事裝備 源自《漢書·刑法志》"三屬之甲"的記載,漢代學者如顔師古注疏中解釋為:"三屬者,兜鍪也,盆領也,髀裈也",即古代戰士防護裝備的三個組成部分:保護頭部的胄、保護頸部的盆領、保護腿部的胫甲。
三、親屬關系層級 在傳統宗法制度中,指代三種親屬關系維度:
注:本文釋義參考《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軍事術語條目、《漢書》顔師古注本,以及《周禮·地官·大司徒》鄭玄注相關考據資料。
“三屬”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結合不同語境和時代背景理解。以下是綜合古代文獻和現代政策的詳細解釋:
三次斟酒
源于《儀禮·士昏禮》記載的禮儀動作,指在儀式中三次向酒尊中注酒()。
古代铠甲結構
指戰士的铠甲由上身、髀部(大腿)、胫部(小腿)三部分相連組成,用于全身防護。此說見于《荀子·議兵》及《漢書·刑法志》()。
三度會盟
出自《國語·晉語二》,指諸侯國三次締結盟約()。
三族關聯
漢代《後漢書》提及“禁至三屬”,即對犯罪者牽連父族、母族、妻族()。
在退役軍人優撫領域,“三屬”特指:
需注意古代含義與現代政策術語的區分:前者多用于禮儀、軍事或刑法,後者是當代優撫政策專稱。部分低權威網頁提到的“品行特質”等解釋缺乏文獻支撐,建議以經典文獻和官方政策為準。
若需進一步了解某類含義的文獻原文或政策細則,可參考對應來源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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