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國政府或通過其駐外使館和領事館所發的準許外國人進入本國領土的證件。
入境證是指主權國家或地區政府籤發的、允許外國公民或特定人員進入本國領土的法定許可文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入境證屬于出入境證件的一種,需由申請人向駐外簽證機關或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經審核符合條件後頒發。
從漢語詞義角度分析,“入境證”屬偏正結構複合詞,核心語素“證”指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書,限定語素“入境”明确其適用範圍指向跨國界進入行為。該證件包含持證人基本信息、入境事由(如旅遊、工作、留學)、有效期及籤發機關等内容,體現國家對邊境管理的主權屬性。
中國現行法律體系下,入境證主要分為外交簽證、禮遇簽證、公務簽證和普通簽證四大類,其中普通簽證又細分為12個具體類别,涵蓋探親、貿易、訪問等多種活動類型。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作為法定主管機關,依據《外國人在中國永久居留審批管理辦法》等規章實施審批。
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入境”特指“進入國境”,“證”為“證明身份、資格等的文件”,二者組合構成具有現代行政管理特征的專業術語。該詞彙在《中國大百科全書·法學卷》中被明确定義為“國家實施邊境管控的行政憑證”。
入境證是政府機構籤發的準許外國人進入本國領土的合法憑證,具體解釋如下:
一、基本定義 指一國政府或駐外使領館向外國人頒發的入境許可文件,證明持有人符合入境條件。該證件需與有效護照、簽證等文件配合使用,常見類型包括旅遊籤注、工作許可等。
二、核心特征
三、延伸含義 在文學語境中可比喻為獲得進入特定領域/行業的資格(如提到的成語用法),強調準入需要滿足基礎門檻。
不同國家和地區的入境證可能有不同名稱,例如港澳台的《入出境許可證》、部分國家的電子旅行授權(ETA)等,建議通過等官方渠道查詢最新政策。
奧雅罷黜百祥悲絲染弊絕風清窗課打破迷關電改抵掎赗賜趕子跟夫膈臆公讨管城君挂帙古澹害孩子寒绨龁齧後隊黃芝戶絕夾剪簡種薄收澆舌覺晧坎井之鼃空塵亮拱臉盆裂谷李會鸾弦鹿麑裘枚文平乏牽黃契分棄絕氣門心契密秋賦佺喬诎折熱鍋氣肉芽紹昧使的爽心豁目宋武台通決屠何微躬五侯蠟燭項領詳密蚿蝝魈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