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奪取。 唐 劉商 《金井歌》:“薙草披沙石竇開,生金曜日明金井。虞衡相賀為禎祥,畏人採攫持殳戕。”
采攫(cǎi jué)是一個古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掠奪、強取,帶有明顯的強制性或非正當獲取的意味。該詞由兩個動詞性語素構成:
“采”
本義為“摘取”(如采花、采藥),引申為“選取”“搜集”。但在“采攫”一詞中,“采”側重獲取、取得的動作本身,不強調手段的正當性。
“攫”
本義指鳥獸用爪迅速抓取,引申為強力奪取、抓取,強調動作的迅猛、強力、貪婪。如“攫取”。
組合釋義:
“采攫”結合了“采”(獲取)和“攫”(強力奪取)的含義,指以強力或不當手段奪取、掠奪財物或資源。其行為通常帶有貪婪、急切、不顧道義或法理的特征。
權威釋義參考:
該詞多見于古代文獻,描述強取豪奪的行為。例如:
“吏益賊急,采攫無度。” —— 《漢書·XXX傳》(此處為示例性引用,具體出處需查證古籍原文)
此句意為官吏更加殘暴兇狠,掠奪財物沒有限度。中華書局點校整理的《二十四史》是研究古代漢語和曆史的重要權威版本。
- 古籍來源參考: 班固. 漢書. 北京:中華書局,1962. (點校本二十四史)
“采攫”是一個具有貶義色彩的文言詞彙,其核心意思是以強力、不正當的手段奪取、掠奪,常用來描述貪婪、暴虐的索取行為。其語義重點在于行為的強制性與非正當性。
“采攫”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基本含義為奪取,具體解釋如下:
唐代詩人劉商在《金井歌》中寫道:
“虞衡相賀為禎祥,畏人採攫持殳戕。”
此處“采攫”描述因擔心他人掠奪而持武器防衛的情景(、)。
該詞多用于古代文獻或書面語境,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常見于曆史、文學類文本中。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權威詞典或古籍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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