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記住;記得。取,助詞。 唐 呂岩 《步蟾宮》詞:“坎離乾兌逢子午,須認取自家根祖。” 宋 周邦彥 《玲珑四犯》詞:“休問舊色舊香,但認取芳心一點。” 宋 李清照 《蝶戀花·上巳召親族》詞:“空夢 長安 ,認取 長安 道。”
(2).辨認,認得。取,助詞。 清 唐甄 《潛書·七十》:“其本心雖未嘗亡,而陷溺之久,如素入染,不可認取;如珠投海,不可尋求。”
“認取”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其含義可從以下兩方面解析:
記住;記得
“取”在此作助詞,無實義,用于強調動作的完成。
辨認;識别
強調通過觀察或思考分辨事物本質。
若需進一步探究古典詩詞中的具體用例,可查閱、3中的文獻來源。
認取是一個動詞,意指接受或承認某種事物、情況或觀點。它表達了對某種信息的認同和接納。
認取由部首讠和部首又組成,它的總筆畫數為15。
認取最早來源于古代漢語,兩個字分别有各自的意思,合在一起則表示“接受認同”。它在現代漢語中仍然使用廣泛。
繁體字為認取,保留了漢字的傳統寫法。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認取可能有一些變體和差異。然而,其基本形态和意義仍然保持不變。
1. 他認取了新的工作機會,放棄了原先的職位。
2. 她認取了自己的錯誤,并向所有人道歉。
3. 這本書讓我重新認取了自己的價值和人生目标。
1. 認同:表示對某種事物或觀點的接受和贊同。
2. 取得:表示獲得某種成就、結果或權利。
3. 承認:表示對某種事實或真相的認可。
接納、接受、認同
否認、拒絕、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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