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綱紀,綱常。社會的準則。 南朝 梁 沉約 《梁明堂登歌·歌黑帝》:“祚我無疆,永隆人極。” 唐 白居易 《立制度策》:“夫制度者,先王所以下均地財、中立人極、上法天道者也。” 元 揭傒斯 《劉先生墓志銘》:“聖賢之述作雖殊,所以扶天綱,立人極一也。” 鄒容 《革命軍》第三章:“建立宏猷,體國經野,以為人極。”
“人極”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在不同語境中有所延伸。以下是綜合多來源的詳細解釋:
人極(拼音:rén jí)指代社會準則或綱常倫理,是維持社會秩序的核心規範。例如《漢語辭海》将其定義為“綱紀、綱常”,強調其作為道德基準的屬性。
南朝梁時期
沉約在《梁明堂登歌·歌黑帝》中用“祚我無疆,永隆人極”,将“人極”與國運昌盛相關聯,暗含社會準則對國家穩定的重要性。
唐代
白居易在《立制度策》中提到“中立人極”,強調制度需平衡社會資源與倫理規範,體現儒家“經世緻用”的思想。
元代
揭傒斯在墓志銘中稱“扶天綱,立人極”,将“人極”與“天綱”并列,賦予其宇宙秩序層面的意義。
近代
鄒容在《革命軍》中提出“以為人極”,結合革命背景,反映出該詞在近代被賦予革新社會規範的内涵。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古代典章制度類文獻。
“人極”是一個詞語,意思是指人的極緻、極限、極度狀态。
“人極”是由部首“人”和部首“木”組成的,其中,“人”的部首是“人”,“木”的部首是“木”。
根據筆畫來計算,“人”字的總筆畫數是2畫,“木”字的總筆畫數是4畫。
“人極”一詞的來源較為難以确定。在現代漢語中,該詞通常以簡體字形式寫作,“人極”。在繁體中文中,一般也使用相同的寫法,即“人極”。
關于“人極”這個詞的古時候漢字寫法,暫時沒有确切的記載。由于該詞不是常用的古代漢字,所以在古代的文獻中并沒有明确的描述。
1. 他的智慧和勤奮使他走向了人極。
2. 她的操作技術已經達到了人極,無人可及。
3. 這個産品的質量優秀到了人極的程度。
組詞:人性、人格、人生、人物、人類等。
近義詞:極限、巅峰、頂峰、最高點等。
反義詞:不足、平庸、低谷、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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