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bandon] 丢棄;抛棄
丢棄,抛棄。 劉半農 《<半農雜文>自序》:“這種的試驗品已大可扔棄。” 老舍 《駱駝祥子》二二:“﹝ 祥子 ﹞手扶着那扇破門,他又不敢把希望全部扔棄了。”
“扔棄”是一個漢語複合動詞,由“扔”和“棄”兩個同義語素構成,具體含義如下:
字義解析
整體含義 “扔棄”指主動将物品或抽象事物丢棄,且隱含不再需要、不願保留的态度。例如:
近義詞對比
使用場景 常見于環保議題(“扔棄塑料污染環境”)、心理成長(“扔棄自卑感”)等語境,多含批評或反思意味。需注意在正式文本中,“丢棄”“摒棄”等詞使用頻率更高。
建議在寫作時根據對象具體選擇詞彙——若強調丢棄動作本身用“扔棄”,若需突出決絕态度可用“摒棄”。
《扔棄》是一個動詞,意思是抛棄、丢棄、放棄某物或某人。當我們認為某樣東西無用或不再需要時,就會将它扔棄。
《扔棄》可以拆分成兩個部首:手(扌)和元(兒)。根據這兩個部首,可以了解到與手有關的動作,因此可以聯想到扔棄是通過手的動作來進行的。
它的總筆畫數為7,其中手部首為3畫,元部首為4畫。
《扔棄》源自于古代漢字,屬于常用的口語詞彙,用于表達丢棄、抛棄等意思。
《扔棄》的繁體字為「扔棄」。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扔棄」可以有不同的寫法。其中一種寫法為「丟棄」,表示抛棄或丢棄。另一種寫法為「拋棄」,也可以表示類似的意思。
1. 他把垃圾扔棄到垃圾箱裡。
2. 她扔棄了過去的感情,開始了新的生活。
3. 他被公司扔棄了,感到失去了所有的希望。
1. 扔掉:表示主動地将某物抛棄或丢棄。
2. 抛棄:表示将某物或某人放棄不理睬。
3. 丢棄:表示無意中或出于某種原因将某物遺失、抛棄。
1. 廢棄:意思是廢除、抛棄,與扔棄的意思相似。
2. 抛掉:表示将某物扔掉或抛棄。
保留:與扔棄相對,表示保持、保存某物,不作丢棄或抛棄的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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