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顯眼,引人注目。 洪深 《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下篇二:“色彩的配合是多方面的,色相之外,最惹目的是面積與明度。”
“惹目”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惹目(拼音:rě mù)指“顯眼,引人注目”,強調事物因某種特質(如色彩、面積、明度等)在視覺或感知上格外突出,容易吸引他人注意。
該詞最早見于洪深《戲劇導演的初步知識》下篇二:“色彩的配合是多方面的,色相之外,最惹目的是面積與明度。”。此處通過色彩搭配的實例,說明“惹目”常用于描述視覺層面的突出效果。
“惹”本身有“引起、招引”之意(如惹事、惹人注意),而“目”指眼睛或視線,組合後側重通過視覺特征引發關注。
如需進一步了解詞語的詳細用法或曆史演變,可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權威語言學資料。
“惹目”是一個常用的成語,意指容易引起注意或輕易引起眼球的事物。
“惹目”的部首是心,總共有8個筆畫。
“惹目”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中的成語“惹眼”。在繁體字中,它被寫作“惹目”。
在古代漢字中,“目”字的寫法與現在略有不同。古時候,“目”字下方有一個小橫,更加強調眼睛的形狀。
1. 這位年輕的藝術家的作品真是“惹目”,每一幅畫作都令人印象深刻。
2. 她身穿一身豔麗的紅色禮服,無論走到哪裡都十分“惹目”。
可組成的詞語:目瞪口呆、目不轉睛。
引人注目、顯眼、惹人矚目。
不起眼、不顯眼、不惹人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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