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傳 漢 孔融 四歲時,每與諸兄共食梨,辄取其小者。大人問其故,答曰:“我小兒,法當取小者。”事見 晉 張隱 《文士傳·孔融》、《後漢書·孔融傳》“ 融 幼有異才” 李賢 注引《孔融家傳》。後因以“讓梨”作為兄弟友愛謙讓的典故。 宋 王應麟 《三字經》:“ 融 四歲,能讓梨。”
“讓梨”是一個源自曆史典故的成語,其核心含義是形容兄弟友愛謙讓、主動将利益或地位讓與他人的品德。以下是詳細解析:
通過“讓梨”的典故,可以深入理解中華文化中對家庭倫理和社會和諧的重視。如需進一步探究,可參考《孔融家傳》等古籍或相關曆史研究。
讓梨(ràng lí)是一個成語,意為主動讓出利益或位置給他人,表示謙讓、寬容和友善的行為。
拆分部首和筆畫:
“讓”字的部首是言字旁,筆畫數為6;
“梨”字的部首是木字旁,筆畫數為11。
來源:
這個成語最早出現在《史記·留侯世家》中的一段對話中。當時秦昭襄王聽說留侯(韓信)非常聰明能幹,就想用難題來考驗他。他讓人送來十分美味的梨,要韓信分給他兩個梨,然後又改為三個梨。韓信總是能恰當地回答:“大王想要兩個梨,我自然會把兩個梨給您。大王要三個梨,我也會把兩個梨給您,隻是我會多留一個梨給您。”這個故事成為後來“讓梨”的典故。
繁體:
讓梨
古時候漢字寫法:
讓梨
例句:
1. 小明很有禮貌,經常主動讓梨給其他同學。
2. 在工作場合,我們應該互相讓梨,形成良好的合作氛圍。
組詞:
讓位、讓賢、寬讓。
近義詞:
謙讓、委曲、退讓。
反義詞:
争奪、搶占、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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