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讓畔。 三國 魏 嵇康 《答<釋難宅無吉兇攝生論>》:“苟宅無情於擇賢,不惜吉於設為,則屋不辭人,田不讓耕,其所以為吉兇薄厚,何得不均?” 唐 劉禹錫 《和浙西李大夫晚下北固山喜松徑成陰怅然懷古偶題臨江亭并浙東元相公所和》:“農野閒讓耕,軍人不使酒。”
“讓耕”是一個具有特定曆史文化内涵的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指主動将耕地讓與他人耕種的行為,常體現古代社會推崇的謙讓品德與互助精神。根據權威辭書及古籍記載,其釋義可歸納如下:
指個體或家庭自願将本屬自己耕作的土地讓渡給他人(尤其是貧困或急需者)耕種的行為。這種行為超越了單純的土地流轉,強調無償性、主動性與道德性,是儒家“仁愛”“禮讓”思想在農業生産中的體現。
來源:《漢語大詞典》(網絡版)收錄該詞條,釋義為“讓出田地給人耕種”。
古籍例證:清代地方志《(光緒)重修安徽通志·人物志》記載某鄉紳“歲饑,讓耕于貧者”,即災年主動讓地給貧民耕作。
在古代農耕社會,“讓耕”被賦予道德教化意義,常與“孝悌”“睦鄰”等倫理觀念關聯:
來源:民俗學著作《中國農耕文化史》(中國農業出版社)提及“讓耕”作為傳統互助習俗的典型案例。
典籍依據:《孟子·滕文公上》提倡“出入相友,守望相助”,雖未直用“讓耕”一詞,但精神内核相通。
“讓耕”被視為傳統美德的文化符號,象征:
來源:北京大學《中華文明史》專題論述中,将“讓耕”列為體現農業倫理的典型行為。
當代語境中,“讓耕”一詞多出現于:
例:某地方檔案館藏清代地契中出現“因兄病弱,自願讓耕東畦二畝”的表述。
綜合參考文獻:
“讓耕”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存在解釋差異,需結合文獻和用法具體分析:
停止農耕
指農民在特殊情況下(如戰亂、災害等)被迫放棄耕種活動。這一解釋源自《查字典》等工具書,強調字面意義的“停止耕作”。
謙讓田界(猶讓畔)
源自古代文獻,表示相鄰田地的耕種者互相謙讓田界,避免争端。該用法見于三國嵇康《答<釋難宅無吉兇攝生論>》及唐代劉禹錫的詩文,帶有道德禮讓的象征意義。
該詞屬于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頻率較低。若在古籍或文學作品中遇到,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具體含義。例如唐代劉禹錫詩句“農野閒讓耕”,既可能描述農耕間歇期,也可能暗含社會和諧的隱喻。
建議參考《漢語大詞典》或權威古籍注釋以深入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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