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新唐書·程務挺傳》:“ 綏州 部落稽 白鐵餘 據 城平 叛,建僞號,署置百官,進攻 綏德 、 大斌 ,殺官吏,火區舍。”
“區舍”是一個古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分析理解:
區舍(拼音:qū shè)指房屋,常見于曆史文獻中。該詞由“區”(劃分區域)和“舍”(居所)組合而成,本義為劃分出的居住空間,後泛指房屋建築。
《新唐書·程務挺傳》記載:“綏州部落稽白鐵餘據城平叛……火區舍。”此處“火區舍”意為焚燒房屋,明确指向建築實體。
部分資料(如)提到“區舍”有“區分、選擇”的引申義,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典籍,可能為現代誤讀或次要用法。主流文獻及詞典均以“房屋”為核心釋義。
該詞多用于描述古代建築或曆史事件中的房屋損毀情況,現代漢語中已較少使用,常見于古籍研究或文言文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可查閱《新唐書》原文或權威古漢語詞典。
《區舍》是一個詞彙,它是由兩個漢字組成的。這個詞指的是劃分地區和舍棄舊事、舊物的意思。
《區舍》的第一個字部首是阝(阜),它表示關于地區的意思。第一個字的筆畫數是6畫。《區舍》的第二個字部首是舍(舍),它表示關于舍棄的意思。第二個字的筆畫數是8畫。
《區舍》的來源可以追溯到《說文解字》。在《說文解字》中,它是一個獨立的詞,表示分區和舍棄的意思。
《區舍》的繁體字是「區舍」。
在古時候,「區舍」的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
1. 城市被劃分成不同的區域,每個區域都有自己的特色和發展重點。 2. 為了開始新的生活,他毅然決然地舍棄了過去的一切。
1. 區域:指劃分出來的特定地帶。 2. 區分:指辨别、劃分不同的事物。 3. 舍棄:指放棄、抛棄。
1. 劃分:指将整體分成若幹個部分。 2. 分割:指将整體切割成幾塊或幾部分。
1. 合并:指将分散的事物合二為一。 2. 保留:指不舍棄、繼續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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