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區分判别。《南齊書·呂安國傳》:“ 郢 、 司 之間,流雜繁廣,宜竝加區判,定其隸屬。”
“區判”是現代漢語中較少使用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需從構詞語素分析。“區”本義為劃分地域,《說文解字》釋為“踦區,藏匿也”,後引申為區别、區分;“判”則取義于《廣雅·釋诂》“判,分也”,指判别、裁定。二字組合後,“區判”可理解為通過細緻分析對事物進行區别判定,強調在複雜情境中作出精準辨識的行為過程。
該詞在古籍中偶見于邏輯論述場景,如《朱子語類》卷十三提及“須區判得界限分明”,指對義理概念的分辨。現代語境中,“區判”多用于學術研究或專業領域,例如法律文書中對案件性質的區分,或醫學診斷中對病症類型的判别。其語義特征包含系統性、層級性及結論性,需建立在充分依據與邏輯推導基礎上。
參考資料可參見:
“區判”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方面解析:
區判(拼音:qū pàn)指區分判别,即通過分析差異進行明确的辨别和判定。例如《南齊書·呂安國傳》中記載:“郢、司之間,流雜繁廣,宜竝加區判,定其隸屬。” 此處指對複雜混雜的人群或地域進行劃分和歸屬判定。
兩字組合後,強調通過分析差異進行明确判定。
“區判”是一個古漢語詞彙,現代使用較少,但在曆史、文學研究中仍有價值。其核心是通過差異分析實現明确判定,兼具實用與抽象思辨色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南齊書》原文或漢典對單字的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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