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contribute]∶為某一目标提供資金方面的援助
市政府為該計劃補助了100萬元
(2) [aid]∶提供缺乏的、不足的生活津貼或工作經費
以義賣捐贈品來補助經費
(1).對生活困難者加以周濟。語本《孟子·告子下》:“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斂而助不給。” 宋 曾鞏 《王陟臣馬珫戶部員外郎制》:“耕斂補助之法,溝防通塞之政,郎於省闥,典領尤重。” 清 劉大櫆 《吳節婦傳》:“而夫人勤女紅,躬織紉,極艱辛以相補助。” 浩然 《豔陽天》第三七章:“ 焦淑紅 說:‘真沒吃的,政府要救濟,社裡也要補助。’”
(2).增益匡助。《後漢書·鄧骘傳》:“不能宣贊風美,補助清化。” 唐 韓愈 《獨孤府君墓志銘》:“五年,遷起居郎,為翰林學士, 愈 被親信,有所補助。” 宋 王安石 《上仁宗皇帝言事書》:“竊觀近世士大夫所欲悉心力耳目以補助朝廷者有矣。” 章炳麟 《駁康有為論革命書》:“往者 陳名夏 、 錢謙益 輩,以北面降虜,貴至閣部,而未嘗建白一言,有所補助,如 魏徵 之于 太宗 , 範質 之于 藝祖 者。”
"補助"是一個漢語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是指在經濟或物質上提供幫助以彌補不足。根據權威漢語詞典的釋義,其詳細解釋如下:
基本釋義(補充不足,提供幫助): 指在經濟或物質上給予幫助,以補充其不足的部分。通常指組織或機構向其成員(如員工、學生等)或因特定原因需要幫助的人提供的金錢或實物支持。《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商務印書館)将其解釋為"從經濟上幫助(多指組織對個人)"。
具體應用場景: 補助通常用于特定的情境,常見形式包括:
詞義辨析(與津貼、補貼的區别):
字源與構成: "補助"由"補"和"助"兩個語素構成。
"補助"在漢語詞典中的核心定義是在經濟或物質上提供幫助以彌補不足,主要應用于組織對個人因特定原因(如生活困難、工作開銷、學習需要等)提供的金錢或實物支持,與"津貼"、"補貼"在側重點和應用範圍上存在細微差别。
補助是指政府、組織或個人為特定目标或群體提供的經濟或物質支持,旨在幫助解決困難或促進發展。以下是詳細解釋:
補助既可作為名詞(指補貼的錢物),也可作為動詞(指提供援助行為)。其核心是通過資金、物資或服務彌補不足,常見于政府政策、社會福利或機構支持中。
該詞最早見于《孟子·告子下》“春省耕而補不足”,後演變為制度性援助。漢代文獻《後漢書》中已有“補助清化”的記載,體現古代社會治理中的應用。
如需更完整的分類或政策細則,可參考政府官網或《社會保障條例》等權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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