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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競争的意思、不正當競争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不正當競争的解釋

經營者違反法律規定,損害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社會經濟秩序的行為。如:假冒他人的注冊商标;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名稱;采用各種不正當手段侵犯他人的商業秘密等。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不正當競争是指經營者在市場交易中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商業道德,通過欺詐、仿冒、诋毀等手段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條規定,其核心特征包括擾亂市場競争秩序、違背公平誠信準則、獲取非法競争優勢。

從法律實踐角度,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明确以下典型行為屬于不正當競争:

  1. 商業混淆:擅自使用他人商品名稱、包裝或企業标識(第六條);
  2. 虛假宣傳:對商品質量、用戶評價等作虛假陳述(第八條);
  3. 商業賄賂:以財物手段謀取交易機會(第七條);
  4. 商業诋毀:編造傳播競争對手的虛假信息(第十一條);
  5. 數據侵權:非法抓取他人平台數據或用戶信息(第十二條)。

《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不正當”定義為“不符合法律或道德标準”,與《反不正當競争法》立法精神形成語義呼應。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2023年度報告顯示,全國查處不正當競争案件量同比增長21.7%,印證該行為的現實危害性。

網絡擴展解釋

不正當競争是指經營者在市場活動中違反公平、誠信原則及法律規定,通過損害其他經營者或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方式謀取利益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一、法律定義與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條,不正當競争行為需滿足三個條件:

  1. 主體為經營者:包括從事商品生産、經營或服務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組織。
  2. 違反法律規定或商業道德:涵蓋《反不正當競争法》明确禁止的行為(如混淆、虛假宣傳等),以及違背自願、平等、公平、誠信原則的其他不當手段。
  3. 損害後果:擾亂市場競争秩序,直接或間接侵害其他經營者合法權益(如知識産權、商譽)及消費者權益。

二、主要特點

  1. 違法性:既包括違反《反不正當競争法》第二章列舉的7類禁止行為(如商業賄賂、侵犯商業秘密),也包括廣義上違背商業道德的行為。
  2. 複合性危害:同時損害其他經營者公平競争權、消費者權益及社會經濟秩序。

三、常見類型

《反不正當競争法》明确列舉的主要行為包括:

四、法律後果

實施不正當競争需承擔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如罰款、吊銷執照)等責任,嚴重者可能涉及刑事責任。

如需了解具體案例或完整法條,可參考《反不正當競争法》原文或權威法律解讀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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