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管理榷場事務的官署。《續資治通鑒·宋太宗太平興國二年》:“香藥庫使 高唐 、 張遜 建議,請置榷場局,大出官庫香藥、寳貨,稍增其價,許商人入金帛買之,歲可得錢三十萬貫,以濟國用,使外國物有所洩。”參見“ 榷場 ”。
“榷場局”是中國古代管理邊境榷場貿易的官方機構,主要存在于宋、遼、金、元等朝代。以下是詳細解釋:
榷場局是專門負責榷場事務的官署,其核心職能包括監管邊境貿易、征收商稅、發放交易憑證(如關引)、評定貨物等級等。榷場本身是不同政權在邊境設立的官方互市市場,而榷場局則是這一貿易體系的管理中樞。
榷場局多見于宋、金對峙時期。例如,金朝曾在膠西縣(今山東膠州)設置膠西榷場局,管理宋金海上貿易,成為南北貨物交流的重要樞紐。宋代亦通過榷場局對西夏實施經濟制衡,以貿易手段配合軍事外交策略。
榷場局不僅是經濟管理機構,也是民族融合的橋梁。通過規範化的貿易,促進了中原與邊疆的物資、技術及文化交流。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榷場局的案例(如膠西榷場局),。
《榷場局》(què chǎng jú)是一個由三個漢字組成的成語,通常指的是由政府主導的商品交易市場。它的意義可以理解為“合法的商品交易場所”。榷場局一般由政府設立和管理,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平性。
《榷場局》的拆分部首可以分為木(mù)字旁和月(yuè)字旁。其筆畫數為17畫。
《榷場局》的繁體字為《搉場局》。
在古時候,漢字《榷場局》的寫法并沒有太大區别,基本上與現代漢字寫法相同。
例句1: 這個榷場局的設立為農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銷售渠道。
例句2: 政府為了監管市場經濟,設立了多個榷場局。
榷場局并沒有太多與之相關的組詞。
近義詞:肆販市場、集市
反義詞:黑市、非法交易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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