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rights and interests] 權利
維護民族經濟權益
應該享受的不容侵犯的權利。《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五八條:“ ************共和國 中央人民政府應盡力保護國外華僑的正當權益。” 毛6*澤6*東 《論十大關系》四:“中央、省市和工廠的權益究竟應當各有多大才適當,我們經驗不多,還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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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益”一詞在不同領域有不同含義,需結合法律、會計及社會語境綜合理解:
基本概念
指公民受法律保護的權利和利益,涵蓋政治、經濟、社會等多方面。例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等均以保障特定群體權益為核心。
具體分類
所有者權益
企業資産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包括:
債權人權益
即企業負債,需按期償還,如流動負債、長期負債。所有者權益與債權人權益統稱為“權益”。
近義詞包括“權利”“權力”,但“權益”更強調合法性與利益結合,如“保護國民權益”。
權益既體現為公民的法定權利,也反映經濟實體的資産歸屬,其内涵隨語境變化。了解具體場景(如法律條文或財務報表)是準确使用該詞的關鍵。
《權益》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指的是個人或組織所享有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權益》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木”和“目”,其中“木”屬于偏旁部首,“目”屬于主部首。由于有兩個字,整個詞語的總筆畫數是13畫。
《權益》一詞的來源可追溯到古代漢語。它是由“權”和“益”兩個字組合而成。“權”指的是合法的權力或主張,而“益”意味着利益或好處。在繁體字中,這個詞被寫為“權益”。
在古代,這個詞的寫法可能會有一些變化。例如,在《康熙字典》中,權可以寫作“勸”,而益可以寫作“益”或“益”。這些不同的寫法在曆史上經曆了演變和規範化,最終形成了現代漢字的标準寫法。
以下是幾個使用《權益》的例句:
這裡給出一些與《權益》相關的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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