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知權變,善謀劃。《韓非子·解老》:“理定而物易割也,故議於大庭而後言則立,權議之士知之矣。” 陳奇猷 集釋:“權議之士,謂知權變之士。”
“權議”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是“知權變,善謀劃”,強調在複雜情境中靈活應變并制定策略的能力。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詞義解析
“權議”由“權”(權衡、權變)和“議”(商議、決策)組成,指通過靈活變通的方式進行謀劃和決策。常用于描述政治家、領導者或謀士在權力争奪或複雜事務中展現的智慧與策略。
出處與典籍引用
該詞最早見于《韓非子·解老》:“理定而物易割也,故議於大庭而後言則立,權議之士知之矣。”陳奇猷在注釋中解釋為:“權議之士,謂知權變之士。”,說明其與法家思想中權變之術的關聯。
用法與示例
相關概念
與“權謀”“權術”有部分語義重疊,但“權議”更側重動态的商議與調整過程,而非單純的策略制定。
總結來看,“權議”是一個兼具曆史底蘊與現代適用性的詞彙,其核心在于根據實際情況調整策略的智慧,既可用于學術讨論,也能指導實際決策場景。
權議(quán yì)是一個漢字詞語,由“權”和“議”兩個字組成。
部首拆分:權(木)+ 議(言)
筆畫:權(12畫)+ 議(8畫)
《權議》一詞的來源:據考古學家的研究,權議一詞最早出現在商代的甲骨文中,用于指代統治者中的權力和權威。後來隨着社會的發展,該詞逐漸擴展到行政、政治、法律等領域。
在繁體字中,權議的寫法仍然相同,沒有改變。
古時候漢字寫法:在古代,權議的字形和現代略有不同。例如,權在《說文解字》中寫為“權”,而議寫為“議”。
例句:
1. 統治者必須依法行使權議。
2. 我們需要進行權議的讨論,以制定更合理的法律。
組詞:權力、議案、授權、協商、會議。
近義詞:權力、決策、規定。
反義詞:平等、民主、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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