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權衡,比較。《戰國策·秦策三》:“ 齊 有東國之地,方千裡。 楚 包九夷,又方千裡,南有 符離 之塞,北有 甘魚 之口。權縣 宋 衛 , 宋 衛 乃當 阿 甄 耳。” 鮑彪 注:“較其輕重……此言二國如 齊 邑爾。”
權縣是中國曆史上最早的縣級行政區劃之一,其含義可從詞源、曆史背景、地理沿革三方面解析:
一、詞源構成 “權”字在甲骨文中象形為木制衡器,《說文解字》釋作“黃華木”,後衍生出衡量、權力等引申義。“縣”字金文從“系”從“首”,本指懸挂,後演變為行政區劃單位,《周禮》載“五家為鄰,五鄰為裡,四裡為酂,五酂為縣”。二字組合特指以權力機構管轄的基層行政單元。
二、曆史實證 公元前7世紀,楚武王滅權國後設立權縣,《左傳·莊公十八年》記載“楚武王克權,使鬥缗尹之”,成為中國建制縣的起源實證。漢代應劭在《漢書集解》中明确标注:“權,楚邑。南郡當陽縣東南有權城”。
三、地理沿革 故城位于今湖北省荊門市沙洋縣馬良鎮權城遺址,2013年考古發現戰國時期夯土城牆及護城河遺迹。清代《讀史方輿紀要》載:“權城在當陽縣東南,本古權國”,現代《中國行政區劃通史》将其定位為縣域制度萌芽階段的典型範例。
四、現代意義 作為行政制度活化石,“權縣”在《漢語大詞典》中被定義為“古代楚國設置的縣級行政區”,其建制模式為秦漢郡縣制奠定了基礎,被收錄于《辭海》曆史地理分冊。湖北省博物館現存權縣相關青銅器銘文實物,沙洋縣人民政府官網設有專題文化闆塊詳述其曆史價值。
“權縣”一詞有兩種不同釋義,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
權縣是中國曆史上最早的縣級行政單位,由楚武王熊通于公元前738年滅權國後設立:
在《戰國策》等古籍中,“權縣”作動詞使用,意為權衡比較:
部分現代詞典(如)将其解釋為“濫用職權”的貶義成語,但此釋義缺乏古籍依據,可能是基于字面的引申誤讀,建議謹慎使用。
提示:若需了解權縣更多考古發現或建制細節,可查閱《荊門州志》及相關楚文化研究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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