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決斷。 明 邱濬 《大學衍義補·慎刑憲·定律令之制下》:“事有時宜,請人主權斷。非此類,不得出意妄議,皆以法令從事。”
“權斷”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權衡利弊後做出決斷”。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權斷”指在全面衡量事情的輕重緩急、利弊得失後,進行果斷決策或處理問題。該詞強調決策前的周密思考與權衡過程,而非輕率行事。
決策邏輯
需先分析事物本質(如《大學衍義補》中“事有時宜”),再結合實際情況作出判斷,體現“權變”思維。
權威屬性
古代語境中特指君主或掌權者的決斷權,如明代邱濬所述“請人主權斷”,強調決策者的特殊地位。
該詞與“權變”“權衡”等詞存在語義關聯,均涉及靈活應對與價值判斷。其繁體寫法為“權斷”,拼音為quán duàn。
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曆史案例或文獻出處,可參考《大學衍義補》等典籍記載。
《權斷》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它的意思是根據權力來做出決斷或裁判。
《權斷》一詞的第一個字是“權”,它的部首是“木”,總共有9畫;第二個字是“斷”,它的部首是“斷”,總共有11畫。
《權斷》這個詞最早出現在《紅樓夢》第十一回“幽媾弄挐玉 泡影詶宣憲”中,它是作者曹雪芹寫作過程中獨創的一個詞語。
在繁體字中,《權斷》的寫法為《權斷》。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有所不同。《權斷》在古時候的寫法為《權斷》。
1. 在這個案件中,法官需要行使權斷的權力來判決争議。
2. 他在公司中擁有權斷的職權,可以做出重要的決策。
1. 權威:指擁有決策和指示他人的權力。
2. 斷言:指斷定事情的真相或提出明确的論斷。
3. 分權:指将權力分散到不同的部門或個人。
1. 裁決:指根據法律和規定做出判決。
2. 決策:指做出決斷和選擇的過程。
1. 猶豫:指在決斷或做出決策時猶豫不決。
2. 遲疑:指在做出決策或選擇時遲遲不敢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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