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律。《宋書·禮志四》:“ 漢文 愍 秦 餘之弊,於是制為權典。”《隋書·刑法志》:“ 梁武帝 承 齊 昏虐之餘,刑政多僻。既即位,乃制權典,依 周 漢 舊事,有罪者贖。”
“權典”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指法律或暫行法令,常見于古代文獻。例如:
該詞多用于描述臨時性、權宜性的法律規章,尤其在朝代更替或法制改革時期。例如南北朝時期政權頻繁更疊,常以“權典”調整刑罰制度。
宋代黃庭堅《訴衷情》中“權典青衫”一句,此處“權典”引申為臨時典當,屬于文學化表達,與法律含義不同。
部分文獻提及“典賣”制度時涉及“權典”,指土地所有權保留但使用權轉移的融資方式,但此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提示:如需完整古籍原文或深入考據,可查閱《隋書》《宋書》等史書原文,或訪問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參考、4)。
《權典》(quándiǎn)是一個漢字詞語,由“權”和“典”兩個字組成。
“權”字的部首是“木”字旁,它的總筆畫數為12。而“典”字的部首是“丶”字旁,它的總筆畫數為8。
《權典》一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它表示了權威的典章制度或法律準則。
在繁體中文中,權典的寫法保持不變。
在古代漢字的寫法中,權字的形狀有所不同。它的舊寫形式是“韋”字旁加上“四”字旁,表示了權威的意思。而典字的舊寫形式由“八”字旁加上“比”字旁構成,意味着規範的法律。
1. 這本權典對于公司的運營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2. 我們應該遵守法律的權典,保持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權威、權力、權益、典章、典範、典型等。
權威、權力、規範、準則。
違規、不當、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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