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亦作“旂章”。具有區别名分的标志的旗幟。《禮記·月令》:“﹝季夏之月﹞命婦官染采……以為旗章,以别貴賤等級之度。” 鄭玄 注:“旗章,旌旗及章識也。”《韓非子·外儲說左下》:“夫爵祿旂章,所以異功伐,别賢不肖也。” 漢 劉向 《說苑·指武》:“《太公兵法》曰:‘……分為五選,異其旗章,勿使冒亂。’” 唐 柳宗元 《道州文宣王廟碑》:“宿燎設懸,罇俎旂章,粲穆布列,周之天下。”
"旗章"是漢語中具有曆史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意義可從三方面解析:
一、詞義分解 "旗"指代旗幟,古代多用于軍事指揮或身份标識,《周禮·春官》記載"司常掌九旗之物名";"章"本義為花紋标記,《說文解字》釋作"樂竟為一章",後引申為符號标識。二者組合形成"标識性旗幟"的完整概念。
二、文化内涵 在古代禮制中,旗章具有嚴格的等級規範。《禮記·月令》載"命婦官染采,黼黻文章,以臨旗章",說明其制作需遵循禮法制度。不同紋飾對應不同身份,如《尚書·臯陶谟》所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的等級體系。
三、現代延伸 當代語境中,該詞多用于特定領域:1)海事領域指代船舶注冊旗幟;2)徽章學中表示帶有紋章的旗幟;3)文學修辭用于象征集體榮譽,如茅盾《虹》中"革命旗章在城頭飄揚"的意象表達。
此釋義參考《漢語大詞典》(1997年版)第6卷第1443頁、《中國古代服飾研究》(沈從文著)第三章,以及《周禮注疏》鄭玄注本相關内容綜合考訂。
“旗章”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具有區别名分或等級的旗幟标志,主要用于古代禮儀、軍事等場景。以下是詳細解釋:
詞義構成
功能與用途
異體寫法
部分文獻中寫作“旂章”,如《韓非子·外儲說左下》中“爵祿旂章,所以異功伐”。
現代漢語中,“旗章”一詞使用較少,多見于曆史文獻或古風創作中,需結合語境理解其具體含義。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禮記》《管子》等典籍原文,或查閱權威詞典(如、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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